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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你玩”受罚企业欲申诉

来源: 深圳商报 时间:2010-07-12 10:18:17
律师称目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没有统一量化标准

  “对于发改委的处罚,我们觉得很冤枉,目前正在找律师商议申请行政复议。”近日,一家刚被发改委处罚的绿豆企业负责人如此表示。而在此轮处罚中,被罚款100万元的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则表示不再做绿豆生意。

  7月1日,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通报近期依法查处的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的违法案件,其中对组织会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对会议协助单位各罚款50万元。

  豆企申诉

  “7月15日之内如果不能交纳罚款,就将收取滞纳金。”已经收到罚款单的吉林省洮南市吉豆经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宋亚军表示尚无交罚金的打算,正在准备相关材料,为行政复议做准备。

  国家发改委在通报会上指出处罚理由是,“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将会议纪要及其撰写的《2009年产区绿豆种植情况调研报告》印发与会企业,宣称‘2009年绿豆主产区产量同比下降64.05%’,与《中国粮食年鉴》中国内绿豆产量下降14.9%的统计数据相差悬殊”,并据此认定,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绿豆大幅减产等涨价信息,统一价格上涨共识,对全国绿豆价格的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宋亚军在接受采访时大吐苦水,“当时开会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打算去,后来因为主办方一再邀请,才在会议要结束的时候赶到了现场,也没有发言,更不知道怎么就成了协办企业。”

  同时受罚的其他几家企业则相对平静。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公司的高层正在研究对策,是否进行行政复议还没有决定。”

  “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发改委的说法是靠不住的。为什么要与《中国粮食年鉴》的数据相比?后者也不一定是正确的。”一位农产品(000061)协会负责人表示。

如何认定

  5月26日,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 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中,就对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提出处罚决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可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尽管关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的基本要素在现有的《价格法》中都有,但是却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比如囤积多长时间算是违法,而且这个时间设定对不同的商品应该是有区别的。”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汝忠律师表示,“而要进行违法所得的认定就更加困难。”

  “发改委此次的查处更多的是一种警示作用,因为还缺乏相应的监管手段和法律依据。”上述协会负责人表示。(中国经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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