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天,新闻处的工作人员显然对记者的登门造访没有准备。处长刘雄鹰,对媒体的反感就几乎是写在脸上。
“新闻发布会开过了,该说的都说过了——我在电话中不是都跟你说了吗?你怎么还过来了?”当记者敲开国林局新闻处的办公室,刘的语气很不客气。
“为什么你现在老是想为这个事采访,我就觉得怪了。”刘丝毫也不打算掩饰他 的不耐烦:“我们没有什么可以挖掘和值得提供的!”
近一周来,媒体和网站上,对狩猎权拍卖的报道此起彼伏,尤其是批评的声音来势汹汹。这让刘处长对媒体的意见很大。
刘处长认为,就是参与报道的媒体起了很坏的作用。他强调,某些媒体出于猎奇心理,进行不负责任的炒作,不但没有将真相报道出来,还让一些不明情况的群众加深了误解。
“(报道中)包括外国人、牦牛之类的内容,有些东西连事实都没搞清楚,他就回去报了。”刘处长提起来仍然愤愤不平。
“记者一批一批的来,我们总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接待你们吧?”刘表示,这件事现在直接影响了局里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记者随后数次的上门采访中,明显可以感觉到林业局内部人士对媒体的敏感和谨慎。8月18日,林业局大楼内,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杨继平,对记者就此事的提问几乎不做任何回答。而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的王维胜处长则对记者表示,上级领导没同意,他不接受采访;同时他所说的任何话都不得发表。
8月28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多次联络,又经过半个小时的等待后,终于见到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他显得很疲惫,一个旅行箱就在办公桌旁放着。
他一边埋头整理出差的各种票据,一边听着记者的各种提问,不做回应。末了,只一句:“我劝你最好不要报道,现在,你们媒体不管从哪个角度来报道这件事,都会使我们处于被动。”
提前沟通就没那些意外了
“这件事在我们国家林业局的各项工作中,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说白了,我们从来就没把它当成是一个大事。”国家林业局新闻处的刘处长再三对记者表示,拍卖公示之后居然引起这么高的社会关注度,他们真是没有预料到。
刘处长还认为,这么件很简单的事情,背景和处理方式都不复杂,低调处理就好,活动开始的时候再组织报道一下就完事了。正是基于这个想法,国家林业局在拍卖之前,没有想过要和任何媒体接触,也没有想过向大众发布信息。
“你说得对,跟媒体打交道,我们确实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告别时,刘处长终于表示,以后这类事,可以提前跟媒体沟通一下。
“如果在拍卖之前,林业局对民众的关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然后再做一个铺垫,找一些科学家,找一些记者,来讲讲是怎么回事。大家都清楚了,或者就没后面那些意外了。”曹良说。
国务院要求林业局拍卖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的王维胜处长告诉记者,目前关于狩猎工作,无论是以前一事一批的那种,还是筹划中的拍卖,如今都已经处于停顿状态。
“这是件合法的事情,林业局在依法办事,而且从程序上讲,更公开更进步了,我不知道它错在哪里?”曹良对公众的反应大惑不解。他特别强调,国家林业局将狩猎额度进行拍卖,依照的是《行政许可法》第53条规定。
《行政许可法》是2003年8月公布的,到了2004年7月份才开始正式实施。从公布到正式实施这一段时间,有一个将近一年的准备期。在这段时间,林业局本来应当可以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
实际上,国家林业局是直到2005年和2006年才着手筹备拍卖一事。这比马怀德教授所说的“准备期”,晚了近2年时间。但在这两年时间里,国家林业局并未就此事向大众媒体发布过任何信息。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此次的狩猎权拍卖,对大众来说才感觉那么突然。
曹良透露,这次国家林业局放弃以往的一事一批,决定进行拍卖,是因为“不拍不行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特地打来电话,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进行拍卖。这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
政务如何公开 尚无法可依
“从合法性来讲,林业局的拍卖没有问题。从政务公开角度说,它不但要这样做,而且还要更多地公开。”北京大学行政法教授姜明安首先站在多数网友这一边,表达了他的不满,“国家林业局只一个简单的拍卖公告,舆论追问下才开了一个简单的新闻发布会,公开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
“不管是事先还是事后,它都应该主动将所有此次拍卖的相关问题一一披露,包括专家论证的方式、过程、结果——特别是公众在网上质疑最多、新闻发布会上并没有提及的一些问题。”姜明安一点点地帮记者数着林业局还该公布哪些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