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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审议再起波折 行政垄断条款仍存争议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6-15 14:57:17 来源:南方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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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草案审议再起波折

截至发稿前,记者获悉,草案是否上常委会审议又有了新说法

本报记者 陈 欢 上海报道

猝然生变。

6月13日上午,记者从全国人大相关人士处获悉,《反垄断法》(草案)的审议从6月23日的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中拿下,不上会审议。

“是吗?”一位立法专家组成员听到这个消息不敢相信,忍不住反问了一句,随即自言自语:“那就是今天的事情。”就在前一天,他和国务院相关人士通电话时,相关人士还表示会如期审议。

“主要的原因是这次常委会上要审议的法律太多,排不过来,当然《反垄断法》争议大也是原因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士谨慎表示。

前述立法专家组成员则对这一说法表示了怀疑:“6月份审《反垄断法》是早就定下来的,而且本月7号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时也决定要提交审议,怎么突然又说排不上呢?”

去年年底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中,明确今年6月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要提起审议的法律共四部,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反垄断法》、《禁毒法》和《城乡规划法》。

6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反垄断法》(草案),并且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回避了一些原则性问题,但是现在看来,在关键问题上还是有分歧。”前述专家分析后认为,草案本身的分歧巨大,需要进一步修改,可能是上会的最后时刻又拿下来的重要原因。“要不要反行政垄断?如果要,怎么反行政垄断?现在争议非常大。”

在最早提交的版本里,关于行政垄断的规定有整整一章。但是,因为争议大,现在提交国务院讨论通过的版本里只有一条原则性论述,后来又增加了一条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

“到底放一章还是一条,现在还没有定论。”全国人大相关人士表示。

此外,“反垄断委员会”的性质在草案中描述得非常模糊,草案的说法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监督协调重大案件的处理”。但如何监督协调?反垄断委员会到底有没有最终的决策权?最终是否要提交国务院决定?这些并不清楚。

截至发稿前,记者获悉,是否上常委会审议又有了新说法。在6月13日下午举行的委员长会议上,有人提出破例延长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期,专门安排时间审议《反垄断法》。

“考虑到这部法律的紧迫性,各方关注度也高,而且国务院已经原则上通过,那么这一稿不太可能做大的修改,那么不如尽快安排上会审议,留出充足的时间给二读三读去修改。” (21世纪经济报道)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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