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多年来积累的巨额财产中,哪些来自于受贿,哪些“来源不明”,应该是很困难的。倒是在田玉飞的交待材料和“忏悔书”中,行贿人的名字,受贿的次数和金额,都写得清清楚楚(参见《田玉飞的“忏悔书”》)。
同样,按照“忏悔书”的内容,田玉飞在1999年做沙湾区(乐山市辖下,县级)区长前,已经亦官亦商,挣了一大笔钱。“忏悔书”交待,1999年4月到2001年 底,两年区长,受贿244万元。然后,“边腐边升”,受贿规模随权力升高而增大。
田玉飞特别提到,他收了人家的贿赂,“是给人家办了事的”。
归纳起来,他“给人家办的事”包括如下项目:“我推荐他当XX长(XX书记)”、“我帮他收购了XX厂(企业)”、“我帮他解决了征地”、“我帮他给环保局打招呼”、“我帮他解决贷款(财政担保)”、“我帮他解决钉子户”、“我帮他了断了职工身份”等等。
官职、土地、财政款、银行资金、国企产权、环境污染、下岗职工和“钉子户”的利益,被直接变现。在当时,掩盖着这些实质内容的,是田玉飞公开的政治形象,他俨然代表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而主政一方,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实施他的“三个了断”,以及“有情操作,无情推进”。
最大的一笔钱权交易,是向东能集团出卖犍为电力的国有股。
2002年11月27日,田玉飞将拥有4.6亿元总资产、1.9亿元净资产的“犍为电力”,作价4000万元,出卖给东能集团公司。按事前商定,东能集团将支付犍为县县委书记田玉飞1500万元。到案发前,“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17次送了我钱、物、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左右”(田玉飞致四川省高检的“忏悔书”)
在本报道所引用的这一份“忏悔书”中,田玉飞的“忏悔”严格局限在他个人收贿的范围,不涉及跟他平行或者更高级别的干部,不过,他同时也暗示了他所掌握的官场腐败:“有些人当官,在位的时候没有给老百姓干什么事,就是自己捞肥了,还要升官,这些人也没有出事,职务比我高,官比我大,我算什么呀……”
另有材料显示,田玉飞在“双规”后的交待涉及乐山地区一批官员的经济犯罪,业已形成窝案,“田玉飞检举后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的数额为1440多万元”,其中涉及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和峨边县原县长刘羽成(此二人均已分别立案审理,在田玉飞被一审判决后几天,杨国友在成都市双流县法院被一审判决11年有期徒刑)。另外,田案涉及“一个重量级人物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德玉”,“田玉飞送给陈德玉50万元”,此前陈曾任犍为县的上级市乐山市市委书记。
田玉飞的案情表明,在权力阶层内部的人际交往中,“送礼”成风,金钱作为一个重要的交际符号,并不一定每一次送出都有直接的诉求,而只是一种礼尚往来。县长杨国友的女儿去英国上中学,县委书记田玉飞送去2万元。而县委书记田玉飞的妻子调往成都,县长杨国友家送礼3万元。
对田玉飞的起诉和判决中,向他行贿的有36人。但是,这并不表明只有36人向田玉飞行过贿。在田玉飞的交待中,有近百人向他行贿。“行贿人当中大到县长、小到科员,几乎县里各个部门均有给田送钱的。”下级部门行贿上级领导成为公开的秘密,包括日常行贿和解决临时的特别要求。有一个情节是,某镇为了向县财政要钱,镇财政太穷了,集体决定,向私人借了五万,记到财政账上,获得拨款后,从账上扣除返还给私人。一天晚上,他们找到田,在车上把五万元钱送给他。
田玉飞的律师提醒人们注意,行贿是一种官场文化。犍为某部一位领导向田玉飞送10万元,田玉飞说,你不要送了,你已经进常委了。行贿人从犍为追到乐山,从乐山追到成都,从客厅追到厕所,田玉飞“不收就要得罪人”。
田玉飞的“双规”意味着一条行贿链的局部断裂,立即引起官场震荡。消息一出,有人注意到县长杨国友家当晚没有关灯。而后杨国友被“双规”。接着,更多的人被“谈话”、“双规”或逮捕,犍为陷入前所未有的政治局面。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事件影响所及,不仅是在犍为,也到了上级市和相关的县,也不仅在官场,甚至影响到投资环境。
知识文化与政治文化
犍为乃川南古镇,乐山东面出川的水路出口,李白诗“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中的“清溪”即今之犍为,现为乐山市辖下的一个大县。田玉飞升任县委书记的前一个任职的地方,乐山市沙湾区,是现代重要文人郭沫若故居所在。这一带的民间存有深厚的文脉,市民亦喜文好礼。本刊记者在犍为见到一本万行长诗,有史诗般的构架和气韵,从遥远的传说,一直写到田玉飞时期,满纸回荡着历史的烟云与现实的伤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