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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宅女”超龄不嫁会被罚款(3)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5-04-10 19:00:12

    适龄男女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属官方议程,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周礼》中说:“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让男女成为夫妇。这也许真起了“示范”作用,不然到了三国时期,也不会把“媒官”设到交趾、九真等边疆地区。据史料记载,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府任命发执照,俨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ya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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