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初年,汽车还不普及,时兴坐马车。后孙公园有家袁记马车行,便专备妓院里雇用。后来汽车渐多,香厂开了个小小汽车行,近水楼台,妓院便成了他家最好的主顾。这个汽车行直到上世纪70年代还存在,只是归国营了。租用时用户口本登记约时间才行,这是后话。妓女出条子,人多了,可以雇马车或汽车,一个人便坐人力车。韩家潭、百顺胡同一带照例有年轻力壮的人力车夫,拉着一辆崭新耀眼的洋车,随时等候顾客。但红一点的妓女都有自用的人力车,车子新,擦得亮,车上的很多部件是包铜皮的,似和一般包车无二,但有一个特征就是车上安装的水石电灯特别多,至少是6盏,跑起来飞快,电灯耀人眼目,走过闹市时,再一连踩几下脚铃,真是招摇过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