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工作多年,小莲等人也曾要求校方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但她们的心愿都没有达成。“最气愤的是,学校2013年4月通知我们拿工资,便说以后没有‘固定工资’拿了。”在小莲看来,少了这几百块钱的固定工资,意味着她们从此丢失铁饭碗,也和其他模特一样是临时工。

于是3人开始通过法律的手段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云艺方代理人则辩称小莲等人为非全日制用工。从用工时间来讲,模特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从劳动报酬发放来讲,模特的报酬由各班班长按学院的规定领取后,根据模特工作的时间发放给模特。此外,校方还提出小莲等人除了在云艺当模特,还曾为其他学校提供过模特服务,所以她们根本不是云艺的全日制模特。可想而知,一审判决是同意云艺学校的观点的。

小莲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将本案上诉到昆明市中院,昨日,昆明市中院开庭二审本案,小莲、小兰和小芬3人一同出席庭审,当面叫板云艺。昨日庭审过程中,穆英律师当庭提出,要求对登记表上小莲等人的所有签字进行鉴定。此外,小莲还拿出手机,向法庭提交自己曾经发短信给云艺老师领取工资的短信凭证,希望二审法院予以改判。对于小莲等人的上诉,云艺代理人坚持认为小莲等人的工作性质就是非全日制,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希望二审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