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财产私有观念的发展,创造财富的男性在族群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并且越来越希望将财富遗留给自己的亲生孩子,对女性婚后的贞操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保证孩子的父系血缘关系真实可靠。于是,以男权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逐渐取得主流地位,女性逐渐失去了共夫和多夫的权利。作为对这种逐步失去的权利的补偿,女性一度继续享有婚前的性自由(按照恩格斯的解读,丈夫不能享有妻子的 初夜权,意味着女子在结婚以前可以享受充分的性自由)。一个充分享有婚前性自由的女性,当然不一定能够将她的贞操和初夜奉献给自己的丈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