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4日,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一起诱骗少女奸杀案。怀孕八个多月的谭蓓蓓(被判无期)在桦南县文林街遇到受害人胡某某(女,殁年16岁),即以腹痛需要帮助为由,将胡某某骗至暂住处。谭蓓蓓的丈夫白云江假装感谢胡某某,让胡某某喝下掺入氯硝安定的酸奶,致胡某某昏迷,并用此前购买的手铐将胡某某铐在床头栏杆上。

白云江欲对胡某某实施奸淫,因胡某某正值经期及白云江的生理原因而未得逞。白云江、谭蓓蓓恐罪行败露决定杀人灭口,共同采用枕头捂压口鼻、按压手脚的方法致胡某某窒息死亡,并将胡某某的尸体装入旅行箱,驾车运至桦南县郊外掩埋。
另查明,白云江、谭蓓蓓还共同实施了一起强奸犯罪和一起抢劫犯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的罪犯白云江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