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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女子梁俐珍疑遭陷害 律师嗮证据揭露真相

来源:中新网 时间:2013-09-18 15:18:07

  “在看守所这两年,我经历了世间罕有的种种磨难,可谓九死一生。我现在能够活着,本身就是奇迹。”梁俐珍痛楚地对记者说。彭亚律师也向记者诉说他见证到梁俐珍所遭遇的非人折磨。

  梁俐珍告诉记者,无缘无故地被投入大牢,她遭受了难以想象的“礼遇”:变着法让她背罪,还逼她承认有“神经病”,牢头狱霸受人指使对其进行非人摧残,而为了阻止她写上诉材料,竟然对她动用了早已绝迹的“工”字型刑具,手脚相连,弯腰走路,还要从事繁重的劳动,躲在卫生间好不容易写出的材料,为躲避搜查也不得不藏在下体。

  据梁俐珍及其律师反映,2010年6月12日,广西媒体《南宁晚报》和《南国早报》,在获知梁俐珍被逮捕一天之隔就用颠倒黑白和完全歪曲事实的手段,以《为夺财产,女子雇凶逼丈夫离婚》为题刊登大篇幅侦破通讯,以化名的方式对该案进行了报道。而事实情况是,杨剑波一再逼迫梁俐珍离婚,并走上法庭,但却在走离婚法律程序的掩盖下,不停地实施夺财阴谋。梁俐珍被捕两天之后,杨剑波申请并获得法院许可中止离婚案审理,等待梁俐珍被陷害案的审判结果,意图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律师惊呼:假得太离谱了!

  面对世所罕见的造假证据,梁俐珍的辩护律师咄咄称奇:假的太离谱了,有关部门玩弄法律的胆量简直可以惊天骇世!

  出于义愤,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杨在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彭亚,以及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杨金柱等人以《南宁梁俐珍“故意伤害案”曝出惊天系列造假证据》等为题,在互联网上进行实名举报。同时,在公安战线工作一辈子的梁俐珍80多岁的父亲梁敏,也实名发布举报材料,替女儿鸣冤叫屈。

  对广西医科大附属肿瘤医院的造假行为,梁俐珍多次向主管部门投诉和反映,2012年11月15日,肿瘤医院出具《关于梁俐珍“控告书”的调查和复函》,公然为其造假行为狡辩。广西卫生厅也两次派人前来该医院“调查”,却同样出具了梁俐珍诉求查无实据的“调查”结论,坚持杨剑波及其下属医生邓腾无造假行为。

  杨在新、彭亚两位律师在实名举报材料中详细地阐述了一连串的证据造假行为。

  首家接诊杨剑波的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用三天时间从初诊到复诊,最后确诊杨剑波为轻微伤。而当事人杨剑波与下属医生邓腾利用职务之便,在杨剑波的唆使下,作出了住院、伤情、诊断全套假证据链,将一附院2009年12月8日的CT诊断意见“蝶窦积液”篡改为“筛窦积血”;将捏造出来的“右眼眶周软组织瘀血、右眼较重,双侧鼻腔内见少量血痂”即“熊猫眼”症状诊断自己的领导杨剑波为“前颅底骨折”。

  在重审二审庭审调查阶段,辩护律师询问出庭作证的为杨剑波做伤情鉴定的法医,有什么证据证明法医鉴定结论表述的12月8日晚杨剑波“转院治疗”和存在“熊猫眼”等临床症状,法医当庭回答没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也没有亲眼“目睹”上述事实的存在,只是“听说”。法医涉嫌虚构杨剑波“转院”和杜撰杨剑波“熊猫眼”等临床症状,其行为不仅是失职和渎职,而且涉嫌故意虚假鉴定。

  此外,两位律师还就杨剑波是否住院,手写住院结算收据等方面提出了质疑。同时,本该进行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三年来一直被刻意回避,对杨剑波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被一次次驳回。案件从始至今没有真凭实据证明梁俐珍参与本案,却在被穷尽所有延期程序中进行。

  2013年6月3日,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受托对杨剑波被伤害案中的有关书证进行审查,出具了【2013】医审字第3号《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经审查材料表明:杨剑波“颅底骨折”的诊断不能成立,轻伤的鉴定结论没有客观根据;本案在鉴定过程中存在明显违反鉴定规范的问题,认定“12月8日晚伤者转院到肿瘤医院”,不符合基本事实。

  杨在新律师不解地对记者说:“医院、法医以及广西卫生主管机关,为何如此殚精竭虑地为本是一个家庭暴力伤害案件造假护假?公安部门为何对律师的造假举报数年压案不查?检察院为何也对律师实名举报法医造假和渎职行为压案不查和不给书面答复?自治区检察院的监督行动为何毫无效果?人民法院在明知证据站不住脚又为何一再判处梁俐珍有罪?这都是迷。”

  据了解,根据梁俐珍的上诉请求,2013年6月5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当事人及辩护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法院虽然当庭同意对杨剑波伤情进行重新鉴定,但至记者发稿时仍未进入鉴定程序。

作者:  责任编辑:张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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