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性的结果
陕西榆林的居民延海亮遇到了一件怪事,10年前因一场普通的债务纠纷打了一场官司。清晰的案情,无疑原告延海亮胜诉。本该得到的赔偿款迟迟拿不到,到最后却成了空头支票,分文皆无。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明了的事实
原来,在1999年,延海亮和家住定边县的杨飞经过协商,决定合伙做生意。由杨飞帮延海亮代销摩托车,而后,把代销款还给延海亮。可事实是杨飞销售了摩托车,钱却没给延海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延海亮把杨飞起诉到了定边县人民法院。
一审13万
定边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民事判决,被告杨飞赔偿原告本息共计13万余元,但其中延海亮与杨飞协议的每月9000元利息未经判决。
再审剩9万
延海亮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榆林法院审理,于2004年作出民事调解,杨飞与延海亮达成协议,杨飞每月支付的利润由9000元降为4000元,并写下承诺保证书。
在此期间,延海亮向定边县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了杨飞的三栋二层楼房,以便日后执行债务偿还。但是,当执行庭的法官去执行时,却不想此房产已被解除封条。致使榆林法院的终字判决无法执行,生效判决成一纸空文,延海
亮什么也没得到。延海亮日后得知,被告已将房产悄悄变卖,导致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法院查封的房产谁有权解封呢?
怪事却接二连三的出现,本来已是终审的榆林法院的判决竟被人提起再审,可申请人却不是原告。
原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建新,自作主张,只手遮天,指使其手下法官薛海鸥再审,在无原告、被告,违反常理的情况下作出判决,竟撤销了定边、榆林两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把最初的赔偿数额降到了88900元。这莫名其妙的判决让人大跌眼镜。
三审倒贴钱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2009年4月9日,已经离退三年之久的原榆林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成年提出审判,经委员会讨论,竟终止了原判决的执行。
就这样,原本该得到的巨额赔偿款,竟一点点的降低直至消失。就这样,延海亮打了几年的官司又回到了原点。就这样,原本简单的官司竟让日子不错的延海亮倾家荡产,甚至债台高筑。
举债上访讨说法
延海亮茫然了,我们也一样茫然了,本已查封的房产莫名的解封谁之责?本已申请财产保全的房产被变卖,谁之过?本该得到的赔偿款分文未见,谁之失?把百姓的不懂法欺为无知,岂不知更说明了自己的无知。为民与徇私有时候,或许只有某些人眼中的老百姓看的最清。
至今,花甲之年的延海亮为这笔赔偿款申诉奔走不知到何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