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周刊》向公安机关介绍了刘家母女所述刑讯逼供、诱供的相关细节,对此,警方回应,公安机关的所有侦查活动受检察机关监督,在检察机关调查通报中已经明确作出公安机关不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如有疑问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警方表示,对于关键证人嫖客“王某”,虽是违法行为人,但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应此不能对网民公布其个人具体情况。
对此《新民周刊》提出刘家母女也表示从未见过此人,鉴于“王某”在这起案件定性方面的重要性,刘家希望能在警方主持下与此人当面对质,警方是否可以安排。警方回应没有义务安排,需要时,可以在法庭相见。
对于3月16日,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的问题,《新民周刊》要求警方公布详细的情节,遭到拒绝。
昆明市警方表示,个别媒体和网民在公安机关三次通报后仍片面、不客观、甚至某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的恶意炒作、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
《新民周刊》提议,此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关系到当地警方公信力,是否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信息公开,保障信息的对称,只有及时回应公众的疑问,才能有效化解这场信任危机。
对此,警方回应:我们今天不正是在做这样的努力嘛。
见面会后,一名警员表示,警方也有苦衷,因为案件侦破有其特定的流程,不可能像公众要求的那样逢疑必答。
“真相一定会公布,大家还需耐心等待。”他说。
(新民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