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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6监狱长参加人权培训 开全国先河(图)

来源:信息时报 时间:2009-06-18 08:03:32
 

 两名在押犯在监区走廊里弹起了心爱的吉他,他们要在番禺监狱的文化活动中给狱友们表演。 资料图片        吴峻松 摄

  一次“尖端、敏感”的人权培训

  广东26监狱长参加“人权理论与实践”研修班,开全国先河

  罪犯的人格尊严、按时劳动的权利、结婚权、生育权、隐私权、夫妻会见……监狱长与知名学者,一场关于监狱人权的探讨和碰撞

  从最初被贴上“资产阶级口号”的标签,到2004年被写入宪法,“人权”一词如今依然有些敏感。

  2005年6月20日,“广东省监狱系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修班”在广州大学拉开帷幕。在评价此次研修班有关监狱人权的培训时,专家连用两个“最”字——“最尖端、最敏感”。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黄绍华坦承,人权一直是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内容,而我国监狱系统的人权保障更是多次被其他国家提上议程。他说,广东作为沿海开放的大省,如何建设好这个人权窗口,如何使人权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显得极其迫切。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全省26个监狱长会集一堂,坐进广州大学课堂,与知名学者一起探讨人权,在全国开了先河。
  
  “自上而下”的成功尝试

  72岁的李步云独自一人在广州大学的家里,舒舒服服地仰在沙发上。茶几上,老友从杭州捎来的上等龙井散发着阵阵清香。

  几天前,“广东省监狱系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修班”顺利降下帷幕,身为组织者的李步云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舒一口气。相对于以往的人权讲座,这次研修班围绕监狱罪犯人权展开,主题敏感,李步云对它所体现的意义也有更高评价,“把全省26个监狱长集中起来学习人权,在国内还是首次,这是反映社会文明的一个特殊窗口和视角。”

  2004年12月,李步云在广州大学创建广东首个人权研究中心。

  研究中心成立后,计划组织第一期人权培训,对象为各系统公务员。当时,招生广告印了200多份,发至公检法、残联、妇联以及各个区县单位。然而,直到培训班开课前十天,研究中心收到的回复还不到1/10。

  “免费培训也没人来!”李步云想起当时的情景连连摇头。后来研究中心派人去某个单位了解,对方毫不客气地抛出一连串的质疑:“你们人权中心是什么性质?”、“头头是谁?”、“宗旨是什么?”

  李步云说他理解对方的顾虑,但并不死心,自己去跑,还动员学校的院长去跑,最终勉强把培训班给办了起来。

  第一期人权培训班后,李步云筹划在广州针对某类群体办一次专门的人权培训。培训对象初定为监狱系统的工作人员。李步云的考虑是,这是最敏感、最尖端的领域,如果有所突破,将对人权教育产生巨大的推动,而且可以展示广东在罪犯人权保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意识和做法。

  在首次“自下而上”的尝试遭遇挫折后,李开始运用技巧,采取“由上而下”的突破方试。利用在司法厅为监狱干部进行法制培训的机会,他直接向司法厅厅长提出可以再为监狱工作人员进行人权方面的培训。

  有着“中国人权法第一人”之誉的李步云,同时身兼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在公检法系统知名度颇高。双方一拍即合。培训班的内容和题目一再反复考虑,关键是“不能太敏感”。几番商量后,一改再改,最终定为“广东省监狱系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修班”。

 防止伤害罪犯人格尊严

  6月20日,来自广东省26个监狱的监狱长坐进了广州大学学术研究中心的课堂。研究中心的黄立教授多次兴奋地向记者表示,“这个研修班级别很高,监狱长的积极性超过了我们的预期”。他告诉记者,研修班为学员提供了住宿,但极少有学员能留在广州过夜,上完课还得赶回去处理工作上的事,第二天一大早再赶过来,很辛苦,热情很高。

  亲临现场,记者发现,历时一周的研修班与其说是讲堂,不如说是互动的论坛。专家学者们带来了理论,监狱长们拿实践说话,理论与实践一番热烈碰撞,各有升华。

  讨论围绕罪犯人权展开。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集中的条文进行规定,罪犯人权的内容在《监狱法》的相关条文中散落可见。诸多的人权内容中,罪犯人格尊严的保障、执法人员如何对罪犯行刑、罪犯安全生产按时劳动等内容成为研修班讨论最热烈的关键词。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装备处副处长麦炳坤经历过这样一件事——

  几年前,他去浙江一监狱考察。监狱管理有条不紊,在押人员的各项权益保障十分充分。可晚上,监狱文娱演出时的一个小细节,却令他深有感触。

  女犯表演节目前,报幕司仪上台介绍表演者。司仪叫着女演员的大名,一并介绍她犯了什么罪,判了几年刑,最近表现良好,被减了多少刑。甚至,女犯丈夫因嫌弃她跟她离婚的细节也一一做了介绍。

  麦炳坤悄悄地问对方监狱负责人,节目在社会上演出时也这么介绍吗?对方毫不在意地说,“是”。麦炳坤不安起来,他自省说,“我们要防止无意中做了伤害罪犯人格尊严的事。”

  番禺监狱副监狱长史子兴把保障罪犯人权简略地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依法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二是尊重罪犯作为人的人格。

  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张怡聪认为,广东各监狱对罪犯人格尊严的保障“比人们想象中要超前”。

  “有些人还在担心监狱会不会有打骂、体罚犯人的情况发生,其实我们已经在考虑如何做好以人为本的管理了。”

  张怡聪有31年监狱管理经验。她坦承,上世纪50年代以阶级斗争为纲,罪犯被看作是敌对群体,与其关系是阶级斗争。“那时候缺乏人权保障的措施和制度,强调罪犯要服从,存在着打骂、体罚现象。”张说,近年来,监狱提倡依法、科学、文明管理,法律上明文禁止虐待罪犯,打骂、体罚现在只是极为个别的现象。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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