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度统计结果,去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229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7.2%,扣除物价因素,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1%。光鲜的数据未能全面揭示不同人群收入差距拉大的事实,平均工资统计引出一片质疑声——
虚高的“平均”
掩盖收入差距
邓清波
工资增长是好事,然而,浏览几大网站,不难发现此新闻下面却是骂声一片。这中间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平均工资掩盖了不同人群工资收入的实际差距。
其实,没有证据表明这些数据是假的。问题在于,这种“平均工资”统计数据,除了对政府宏观决策有参考作用,对于广大普通职工来说,它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它是要让公众为“平均工资”的大幅增长而欢呼?还是要在公众面前为巨大的贫富差距挂起亮丽的面纱?虚高的“平均工资”只能唤起那些实际收入大大低于平均工资者的心理不平衡。
换言之,百姓需要的是一份能够真正反映问题、反映百姓实际生存境况的统计报告,这样的统计报告才能真正引起各级决策者对民生、尤其是底层民生困境的关注。或许,这样一份统计报告数据要比现在这份“平均工资”统计数据难看得多,但正好可以让我们直面现实。直面市场机制不完善、职工权益保障亟待加强、国民收入分配失衡、贫富差距过大、社会公平需要更多维护、改革开放的成果共享机制急需健全等现实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第一起点。
要弥补低收入的短板
叶祝颐
职工工资增长不取决于数字积累,而取决于他们是否真正从中受益。如果人们的生活质量改善不明显,平均工资数据即使撑破了天,对他们也毫无意义。统计部门统计工资水平,不是为了面子上好看,拉穷人给高薪群体垫底,而是真实反映社会收入的状况,给民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经济学上有个著名的“木桶理论”: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低工资水平职工或许就是那些“最短的木板”。我担心的是,如果处于“短板”地位的低收入者工资收入与生活水平没有真正提高,他们的苦楚也可能被表面上光鲜的平均数据所遮蔽。
因此,统计工作应与时俱进作出调整,改革现行统计制度,把城镇私企等低收入群体纳入平均工资统计范畴,让工资数据通过民意关,尽量避免弄出这种容易让人产生愤懑的平均数据。
关注被回避的民生
银玉芝
只要有点同情心,就会追问,1.6亿农民工,4千万普通私企、个体就业城镇人员的平均年薪又是多少?如果把这些数字和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收入做一比较,那将产生怎样的震撼效果?
收入差距过大,是分配问题。分配问题的核心,是社会公平问题。不关注大部分民众真实的生活质量、生活感受,类似这样的统计数字,更像是在粉饰收入差距大、社会公平问题突出的现实。
别人的收入,不能成为你的收入;别人的高品质生活,也成不了你的高品质生活。个人生活感受,根本不能平均计算的。大部分民众收入增长缓慢,或许是个难以立刻缓解的事实,但我们可以做的是,让企业和单位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法,让社会保障惠及所有底层,让公务员的工资与他们的绩效挂钩,同社会平均的经济水平挂钩,或许将产生更多的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