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社会瞭望>

借鉴云南躲猫猫事件 全国掀起严打牢头狱霸之风

来源:龙虎网 时间:2009-03-12 17:16:32
龙虎网综合新华社消息,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列席台湾代表团分组讨论时透露,最高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牢头狱霸进行严打,今后还将借助网络和网民力量对不法事件进行长期监督。 

  云南躲猫猫事件回顾 

  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27日下午公布了“躲猫猫”事件检察机关调查结论: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据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介绍,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与2月12日死亡。 

  通过法医学家对尸体进行检验并进行死亡原因鉴定,证实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荞明系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张厚华等人的犯罪事实及其串供行为已有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报告及同监室所有在押人员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根据刑法规定,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殴打李荞明致其死亡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目前,检察机关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建议对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实行数罪并究。 

  检察机关在对该案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殴打、体罚在押人员等监管不到位、管理混乱的问题,已向公安机关提出整改建议,并将进一步加大对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对监管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行为,已立案侦查,并将尽快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处理。晋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决定免去该室主任赵泽云的职务。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