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十年连续关注“三农”,目的就是从各角度凝聚合力,加强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意义非常重大。今年的一号文件意义还有另一层含义,它肩负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要对过去10年进行总结,最重要的还要为未来10年谋划。如何才能在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任务艰巨。文件有不少新的提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四”,四个新型主体,四个化。
文件提出: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也存在诸多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制约因素。我国旧式农业经营管理面临新挑战,主要是农业经营主体稳定性和持续性问题。目前,我国进城务工人员超过2.4亿,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业大国将会出现“农民荒”,农村“谁来种地”、“谁来养猪”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只有进行农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才能满足我国现实发展的需要。今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也只能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基础下,通过种植专业化、生产组织化等改革,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
其二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要管制,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
资本有强烈的下乡冲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释放的信号是既有所鼓励又有所限制,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标准当然是坚持农地农用,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厉以宁曾提出应当让农村穷人进城,让城市资本下乡,实现双向城乡一体化。
“资本下乡”目前争议很大。赞成者认为资本下乡于民于企业于当地政府都是有利的,是“三赢选择”;反对者认为这种做法会出现“政企合谋,农民受损”现象,资本下乡部分企业的“非粮化选择”也会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资本下乡企业只占农民的地,难以解决转换出来的农民就业问题,长远来看有可能带来社会不稳定。其实这些种担忧是完全可以通过规范的政策能够避免的。资本下乡是国家快速城镇化、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出现不少空心村的一个必然选择。如果处理得当,将会是我国农村新的又一场机遇。不能因为它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就要禁止,对新生事物应该多观察,在实践中进行完善。资本下乡可以盘活原来分散低效率的农业,满足工业化、城市化的需求,也是一场革命。只不过这场革命一定要给离开土地的农民充足的补偿,另外还应该让离开土地的农民有工作与社会保障。农民变成城市新移民,农村由于资本的介入也可以成为工业化的一部分,摆脱传统的落后与手工劳动,单位劳动生产率因此而有了质的飞跃。
其三是补偿金不落实的不得征地。
文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补偿金不落实的不得征地这一条规定我认为很好,过去曾有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没钱,政府也没钱,先把农民的地征了,农民自行解决生计,之后再把补偿金给农民。而农民拿到补偿金往往是好几年之后,在这期间,农民流离失所,找不到工作,很难生存,这会引发很大的矛盾。提高农民在征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阻力很大,究竟多大的比例合适,争议太大。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也挺好,因为这个政策这几年争议太大,被滥用的情况很突出,应该严格规范。
其四用5年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
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确权登记工作其实已进行了老长时间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确权工作从2008年开始启动, 国务院还专门发文,本来该工作早该完成,这次专门在一号文件中提出5年的限期,可见此工作推进的难度。确权的确是一个非常麻烦的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 经费问题,权限划分问题,增加难度问题都待解。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012年12月31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全面确立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四化同步”等战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政策,全面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框架,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贫困人口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农村民生加速改善,办了许多深得民心的大事好事。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加快破除。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形势好,为我国综合国力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大幅提升,为现代化建设在重重风险挑战中昂首迈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在各种困难考验中兴旺发达,注入了强劲动力,增添了应对底气,赢得了战略主动。实践证明,中央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完全正确,出台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卓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