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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案肇事者批捕:照片起到催化剂作用

来源:新世纪周刊 时间:2009-05-18 16:27:44


  “我以前就跟町町说过,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开快车,但我不敢,因为我家里条件不好,我就会一直有一个意识,就是撞到人的话是要赔钱的,我赔不出。所以凡是有人的地方,我都不敢开快。我也跟他说,你自己家里条件也一般,你爸爸妈妈在四季青做服装生意,很辛苦的,挣的都是辛苦钱。其实开车前想想这个,就可能不会开这么快了。”


  江银的网名5203,即我爱凌帅的意思,但在去年,他把精心改装的凌帅卖了,买了一辆本田。“小鬼他还笑我,说人家换车都朝跑得快的换,我怎么越换越慢,我说你不理解的,我年纪大了,开车只求稳,不求快。”


  在胡斌眼里,江银大概仍是两年前初见时那个他接触到的厉害的车手, 但江银却说:“我老了。”


  玩车的人喜欢叹老。60后,70后,80后,一同感叹,但都只叹自己——当飙车已成往事。


  “我不知道飙车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定义?跟超速怎么区分?照我个人看来,那应该是至少有两辆车的,并且长时间进行你追我赶的快速行驶的。但‘你追我赶’又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一个事情,比如要去同一个地方,一起出发的,总有快有慢的。”王柯之所以对“飙车”如此介意,是因为他现在如果想测试一下改装车,只要发动一下,发出声音,半小时内,交警就会到他店里:“有居民举报这里有人飙车。”


  “半夜里那种大货车开来开去,因为有建筑工地嘛,运水泥啊黄沙啊,也会被举报,有人飙车。”


  王柯也自认为老了,“大概也就是这几年,眼光也变了,就是喜欢很舒服的车,看着舒服,开着舒服,够了。”


  但他们的“退隐”并不代表飙车族的消失,而是他们已不去过问那一片江湖:“都是小鬼了。”


  二十来岁,型男秀女七八个,跑车四五辆,在杭州的高尚小区附近的路上,看见能匹配的车路过,懒洋洋地挥手一拦,嘴一努:“玩一趟?”


  那些看起来比他们年长而疲惫的人,无动于衷:“我要回家了。”


  “如果在七八年以前,我可能会觉得飙车是一个很时尚的东西,那时我可能还没有条件去买那么好的车或者还没有车的时候,也许更会向往这样的事情。但是等到你自己有车了,你会觉得这个事情是蛮危险的。现在可能确实有一些人有条件,年纪轻轻,20岁左右就有了车,这个时候飙车,或者说开快车之类的可能才比较大。但是等到你年纪大了,自己有事业了,有家庭了,是不会那样去做的。”82年出生的翁振华说。

在他看来,这和中国的赛车文化有关:“比如说一些电影,像《头文字D》之类的,在国外那些赛车文化很高、深层次的地方,大家看看就没有问题,因为他们可能从一个小孩子5岁、8岁的时候,就培养一个车手了。但中国对汽车这一块认识度还很浅薄,你宣传这样的电影的话,很容易误导下一代,以为那样才是正常的,或者值得学习的开车水平。”

 


  蔡怀光说胡斌给他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年轻人驾着一辆马六,在高架上的车流里灵活地变换车道。然后他发现一辆凌帅,同样也在轻捷地腾挪,车主打量了他一下,鸣了一声喇叭。他应了一声。


  空气中有电流,他觉得那么多车里,只有他能捕捉感应,他整个人突然抖擞起来,因为,对手出现。


  像一部令人期待的电影。


  也如电影一样,主角们冲出了逼仄的城市中心,跑到景致怡人的钱塘江畔。他们聊开车聊改车,亦即他们的事业与志向。最后非常爽快地成了朋友:问了名字,互留了联系方式。


  也许在胡斌的想象中,他就是里面的那个主角。


  70码的民意


  杭州市文二西路的千人聚会没有暴力,没有示威,甚至连一句口号都没有。陌生的人们努力从相互交谈中寻找共鸣。对于习惯了温良恭俭让的杭州人来说,这样的场面已经算得上有些过火。套用飙车案事发地50码的限制标准来计算,这样的情绪或许刚好达到70码


  本刊记者/张雄(发自浙江杭州)


  谭卓的“头七”是5月14日。下午7点钟,人们吃过晚饭,三三两两朝杭州市文二西路南都德嘉西区路段走去。


  天色渐渐暗下来,人越聚越多,到8点钟时已经来了上千号人,分散在人行横道的两端。没有标语,没有口号,只有交谈。围观,点头,摇头,陌生的人们以一种特殊的默契眼神互相打量。几个身穿荧光马甲的交警在一旁慢悠悠地踱着步子,他们看起来年轻而和善。马路两边的民众在人行横道上串来串去,荧光马甲不时上前小声提示他们:小心过往车辆哦。


  这是一次并无组织的集会,参与者多是周围小区的居民。他们谈论的话题是七天前发生在这里的一场车祸。有人慷慨激昂地发表起演说来,周围一阵喝彩。三五个穿短袖的民警背朝人群,表情放松。


  对于温和的杭州人来说,这一次群体“散步”显然超出常态,但远不至于濒临失控。一辆洒水车在这截路段来回兜着圈子,喇叭里放的是《伦敦大桥倒下来》和《两只老鼠》。逗趣的音乐声不大不小,缓和着这里事实上并不紧张的空气。


  车祸


  一个礼拜前的晚上,谭卓在这里死去。


  他和同事在西城广场影城看完《南京!南京!》后分道步行回家。8时08分许,谭卓走到文二西路的南都德嘉路段,由南向北穿越人行横道时被行车至此的胡斌撞死。


  路旁小区的部分居民和保安目睹了这一骇人场面的经过。在电视台的摄像机前,目击者比划着描述谭卓被撞的情景:“飞了起来,有两层楼那么高,至少20米远。”


  在事发第二天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在通报该事故时说,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码左右(注:实际应为‘公里/小时’)”。


  这一饱受质疑并一度成为网络流行语的“70码”结论在7天后被更改。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公布了事故鉴定报告,调查组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101.2 km/h范围,超过了该路段50km/h的限制速度。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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