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来了,企业效益下滑甚至倒闭。国企高管总不能心安理得地还在那里拿高薪吧。2月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华尔街的限薪令,凡是获得政府救助的金融企业,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无独有偶,中国版限薪令也应运而生,财政部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280万元人民币。于是引发社会激烈讨论。
毫无疑问,国企高管在企业的发展和改革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按照多劳多得原则多拿一些薪金是可以的,所以就有了年薪制。实践证明,企业分配搞平均主义“大锅饭”行不通,必须要有激励机制,国企高管凭业绩应该赚得多。但现实是有些国企高管薪金高得离谱了,比普通员工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尤其在当前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效益出了状况,那么国家就应该对国企高管薪金严加管理,通过企业绩效评价控制高管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