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套机制,“大额医疗保险”在实践中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果。统计显示,仅平山县去年就有35名农民获得了中国人寿的大额医疗保险补偿,累计赔付金额达到了77万多元。市卫生局农村处处长苏丽说,这一体制真正成为患大病农民的“健康保护伞”。
“大额医疗保险使平山县初步建立起新农合基本保障、民政局医疗救助、人寿保险大额保险的医疗保障全覆盖体系,这‘三大保险’有效弥补和解决了合作医疗不能解决的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缺陷,特别是激励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闻宏海说,仅今年上半年,全县新农合农民参合率就达到了97%,比上一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人寿保险部门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业务收入明显提高。“试点成功后,我们今年已在全市17个农村县(区)推行这种新型惠民医疗模式,最高赔付额将随着财政出资标准的提高也将会大大提高。”
市卫生局农村处处长苏丽说,目前,石家庄多数县已开始运转大额医保制度,今年上半年就已经运转的平山、晋州、灵寿三县就已经补偿了30名大病农民,人均补偿都在数万元至10万元不等。“这种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基本模式,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与吸引社会力量捐助相结合,不能增加农民负担;必须坚持风险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实行保险公司承办、政府部门监管的管理方式;必须坚持大额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年度一致,保证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一直关注于“三农”保险研究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庹国柱教授表示,在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开发商业保险,由政府购买服务,这是一个“很好的模式”、“当地政府很有眼光”。在庹教授看来,能交给市场做的,应尽量交给市场去做,这也是将来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一个方向,“因为市场有成熟的竞争、监督和运作规则,所以更有效、成本更低。”,“保险公司在全国有庞大的网络,利用它的技术、机制和方式,可以大大减少运作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