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皓说,“躲猫猫”事件本身是一个刑事案件。但是因为警方对死者死因的结论不能让人信服,所以引发成公共事件。公众对这个事实真相渴求非常急迫。帮助公众了解真相,尽可能还原真相,是宣传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伍皓说,以前我们面对这种公共舆论事件时,更多的、或者是常规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第一,可以采取“拖”的措拖。有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网友的言论是东说西说,对网友的言论可以拖,碰到新的新闻点又转移了,这是一个策略。这是很多地方处理类似事件的方法。第二,堵。可以让所有的媒体都收声。第三,删。把网上不利的,或者是负面的言论一条一条删掉,这也是一种做法。第四,等。这个做法是更好的做法,因为这是司法案件,我们完全可以慢慢地等司法部门调查,按照法律的程序走下来。要把这个案子办完是比较漫长的一个时间,到那个时候公众的知情权无法满足。
调查委员会名单公布以及调查结果出炉后,引起了网友的一些质疑。对此,伍皓指出:我们云南今年提出打造“阳光政府”,所以我们有更大的决心把这个真相尽快地呈现给公众。刚才也讲了从宣传部门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在探寻真相、追求真相、揭示真相方面我们的心情跟社会公众、网友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定对“躲猫猫”事件不用其他地方通常的做法,完全公开、完全透明,我们有走向公开、透明的决心,也有政府打造“阳光政府”出台的四项制度,有这个制度的支撑,所以我们敢做这个事情。
对于部分调查组的人可能是“托”的猜测,伍皓说:“从宣传部门说来没有必要去找‘托’,自己引火烧身。我来之前还有很多朋友劝我不要来,这是把你放在火上烧烤。第一,我觉得我们对网络的舆论一定要尊重,要尊重网络舆论,不要觉得网民的舆论只是只言片语,通常就是谩骂居多,比较偏激。或者是网民的言论有这样那样的缺陷,觉得无足轻重,我认为尽管是只言片语,但是他发表的时候毕竟是经过思考的,这是一种思想,所以我们要尊重。第二,要敬畏。因为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是在虚拟的网络背后是一个个具体实在的人,所以网民是人民群众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的言论也是民意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敬畏网民、敬畏人民,所以我们要常怀这种敬畏之心。第三,对网民的言论要善用。善用的概念就是真正把网民的言论当成一个改进工作的推动力。正因为网络的虚拟性,我们可以从网民的言论中获取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听不到的一些非常真实的、贴近人民群众的心声,包括质疑、批评。”
对于这次大胆的尝试,伍皓认为目的在于尊重网民知情权。“既然网民有了解探知的愿望,我们应该满足他们的知情权。”伍皓认为:“没有什么可以向网民隐瞒的,如果网民在调查中发现了漏洞,有关部门可以接受监督,进行改进。我们相信真相就是真相,是不可能改变的,我相信通过网友调查得出的真相能得到更多网民的信任和理解。”同时,他透露一个消息:今后凡有重大事件发生,都会组成由网民和普通群众参与的网友调查委员会,增加重大事件调查的公信度。
伍皓说,我们相信通过这次活动很好地实现了舆论监督,也实现了公民的参与权,实现了监督权。我们这次调查是一种参与,体现公民的参与权,不是说跟司法机关的司法调查一回事,司法机关调查的结论,在舆论监督的情况下,我们相信会很快跟公众见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