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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冤案:为维稳,更不稳

来源:中国报道网 时间:2012-10-11 16:23:54

  前言:人们只知道徐广开的是宝马车,做生意的人开宝马车当然再正常不过了。那么你知道"受害者"孙万宝和他的情妇郭峰开的是什么车?他开的是山东省委党校的公车!我想,对中国社会有个最起码认知的人,就应该知道这两种车的车主狭路相逢,谁胜谁败会是什么结果了吧。  

  

  徐广冤案即“中山宝马撞人案”,二审出炉,很典型是为了维稳、维护自身的威信而强压不满,强判错案冤案。如此做法,使矛盾在更大程度上激化、加剧,导致更不稳定的社会后果:被判者不稳定、判决不稳定、下判者内心安定吗?

  一、基本案情:

  徐广驾驶一辆宝马汽车,遭遇孙万宝拦截,徐广多次刹车并紧急制动,孙万宝事后检查膝盖受伤。那么,这是意外事件,还是交通事故,抑或故意伤害,抑或受害者设局?

  以常理分析,这是一宗十分明显的交通事故案件。但是孙万宝在事发几分钟之后,即在网络铺天盖地进行炒作,称此案为“宝马杀人”。

  由于有“宝马杀人”的网络舆论,中山市公安局受此影响,直接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而交警始终没有出现在现场。一宗涉及汽车和交通事故的案件,却没有交警的专业介入,为后来的警方陷入被动埋下伏笔。

  中山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立案,由于徐广强烈质疑,徐广认为不是他撞伤孙万宝,中山市第二法院就和公安局共同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事发过程进行司法鉴定,并进行了模拟。

  可以负责任的说,这是一次权威的司法鉴定。然而,鉴定结论出乎所有人的意料:1、汽车未与孙万宝接触。2、孙万宝的伤,不是与汽车撞击形成。模拟视频也显示,汽车并未撞人。这个结论表明:中山警方从一开始就错了,该案是孙万宝一手导演出来的。这是一宗很典型的民间俗称的“碰瓷”案,是一起典型的错抓、错捕、错诉、错判的错案。

  二、一审无罪判决难产

  据悉,一审时,中山第二人民法院在准备作出无罪判决的时候,遭遇了公安局、检察院联合施加的强大压力。最后,一审法院判决徐广故意伤害罪成立,刑期一年。为何本案错案错判?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分析如下:

  1、有罪推定的办案思维作祟。

  历史以来,“宁可错判一千,不可错放一个”的严打观念深入人心,本案办案人员在潜意识里总怕放纵了犯罪,疑罪从有的办案理念根深蒂固,案件定性把握不准,在法律发生变化后仍然凭老经验办案,对宽严相济政策不能充分理解运用,导致这个应当判处无罪的案件以有罪论处。把球踢给了二审法院,这样即使纠正了,也不是我的责任。

  2、检法两家内部平衡,消化一批应当定为无罪的案件。

  在这个案子上,检察院和法院在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上有分歧的,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众所周知,我国的检察院一直把无罪判决率作为考核的硬指标。因此,在追究错案责任时往往只看结果不管原因而客观归责,也就是说如果本案出现了无罪判决,那么检察院的相关承办人员可能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比如撤职,比如调离主要岗位等等。

  因此,在本案出现了无罪判决的可能性的时候,检察院就不会任由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害,而是想方设法给法院施加压力,要求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而,鉴于法院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稳定性,法院肯定倾向是强大的检察院,而非渺小的被告人和律师。做有罪判决,也是可以预见的结果了。

  3、对国家赔偿和责任追究的担忧。

  一旦本案徐广被宣布无罪,必然引起国家赔偿和相关的责任人员追究。(在这里插一句,据悉徐广在等待一审判决的时候,中山第二法院的承办法官到看守所要求徐广签署“承诺放弃主张国家赔偿的声明”。)

  本案的法官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宁愿得罪当事人和律师,也不敢冒着天下大乱的危险,心底里不免也有些对侦察和公诉人有着兔死狐悲的担忧——怕因为自己的一个案件,牵连一大群人要受到追究和制裁,最终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了自己。

  4、其他案外原因的影响:

  1)本案所谓被害人“孙万宝”的上访缠诉。

  就本案本身而言,宣告无罪可以说应该毫无异议。但孙万宝一直纠缠不休,使一审法院不敢做出无罪判决。据悉,孙万宝在侦查阶段缠警察,在审查起诉阶段缠公诉人,在审判阶段缠法官。所谓“缠”,简单说,就是跟着你,你承办人员走哪,我跟哪,你上班我跟着,你下班回家我还跟着。我一定要你做出对徐广不利的侦查结果、审查起诉结果、判决结果。

  孙万宝不但缠讼,还声称要自残双腿,把本案搞大,让广东重视,让中央知道。以自残,以生命相要挟,所谓“逼宫”是也。

  2)十八大之前的维稳思维

  十八大召开在即。各地维稳工作日趋紧张,各地政府如坐针毡,生怕在自家地盘生出是非,中山政府自然也不例外(加上之前中山前段时间就出现过群体性事件,中山政府更是敏感万分)。因此,不妨站在政府的立场分析:

  1、针对徐广:一审审理后待判决时,徐广已经被关押了十个月了。如果我法院判你无罪,你自然皆大欢喜;但如果我判你一年,你最多也就再坐2个月的牢就出来了,上诉或者申诉的可能性比较小。(当然,法院显然是低估了徐广的容忍度。)从徐广二审判决的激烈反应来看,只要是冤判的,哪怕关一个月也不行。

  2、针对孙万宝:如果判徐广无罪,结合对孙万宝前面几个阶段的缠讼行为,孙万宝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肯定要上诉、上访,一直搞下去。如果判徐广有罪,则即使量刑小一点,孙万宝应该勉强可以接受。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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