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5月17日遵义有关方面对于“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情和公诉理由语焉不详的介绍相比,巴东县公安局对于案情的陈述和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更为详细,部分回应了公众的质疑。但是,案情细节仍是由公安机关一家认定,由于受害人的身份为官员,公众仍然充满疑虑;此外,邓玉娇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是否妥当,她是否具有自首情节与她是否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公众都表示了怀疑。可以说,公众与官方仍然在案件认定上存在巨大分歧。
任何案件,在其侦查期间,都需要一定程度的保密,这是“躲猫猫”事件中“网友调查团”铩羽而归的重要原因;然而,在某些地方存在的司法腐败和“官官相护”的氛围,却让公众感觉到即使是在侦查期间,仍然需要公众和媒体的介入,才能防范司法不公。面对这样的冲突,“网友调查团”已经表明不可行,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是具有特定从业资格的律师的介入,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事先搜集有利的证据,为邓玉娇提供专业的辩护,既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且因其专业性也比公众的质疑更为有效和有力。
律师来源有两种,一种是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定担任法律援助的律师介入担当邓玉娇律师,另一种是邓玉娇自己花钱聘请律师。但这两种效果可能不会太佳。指定律师往往带有官方背景,而花钱聘请律师,邓玉娇不一定能出得起钱,即使出得起,也难以预测其能起到多大的效果。
一个最可行的办法就是由有关部门或者公益组织出面在网络上招聘“公民律师”——那些热心于公益事业的普通律师或者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让他们介入到本案中来,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
(杨涛,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