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一期《廉政瞭望》杂志报道,四川省仁寿县珠嘉乡相关领导顶住巨大压力,6年来坚持“15元公务接待餐制度”,近期,因媒体报道,该乡“一炮而红”。
管住嘴,是反腐败的第一关,数据显示,我国公务接待与大吃大喝消耗惊人,令百姓深恶痛绝,确实已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但令人担忧的是,“15元公务接待餐制度”真能推广开吗?从以往的经验看,类似限制规模、限制价格的制度并非第一次出台,但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限制规模,也有过“四菜一汤”的说法,可火锅怎么算?如果“四菜”都是参翅鲍,那可怎么办?限制价格,可哪家单位没点灰色收入呢?只需简单财务操作就能移花接木,人吃了算在猪头上的案例,并不罕见。
对于四川省仁寿县珠嘉乡,15元还能吃饱,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15元恐怕不够,此外,物价在不断上涨,这个价格也要同步调整,这就要有人去具体测量、具体制定、具体监控,但问题是:谁来干这些事?遥想当年,他们可能也是普通的办事人员,也曾千方百计地钻过“四菜一汤”的空子,一旦角色转换了,看看昔日的同僚,想想自己当年的状况,他们会动真格的吗?如果限制价格就能起到作用,过去30年不早就管住了吗?
确实有太多反腐的举措,一到操作环节,就变成了一纸空文,有太多好的构想,因无人执行,最终流于形式。出一个极端事件,就去处理一个,腐败者不断在寻找新的变通办法、新的突围方式,而管理者只能被动去堵漏,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样反腐败,人民无法满意。如果总是靠一个乡级单位的举措来“一炮而红”,则前面又还有多少长路等待完成?
事实已无数次证明,自我监督是一条成本高、风险大、不彻底的监管方式,要提高监管效率,就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公务员是政府的雇员,上班有工资,出差有补贴,既然如此,吃饭接待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能交给社会呢?为什么非要单位来解决?表面上看,这样能节约成本,可由此带来的问题谁来买单?
15元接待餐,确实很少,可个人吃饭的问题都管,这就僭越了单位的职权范围,而如此全能的单位,必然为腐败留下漏洞,而这样的小漏洞,会不会是孕育大腐败的契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