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网络出现《15名中层干警集体举报山东一公安局长》的帖子,帖文称当地15名警员实名举报山东郯城县公安局长孙钦刚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等问题。而公安局长孙钦刚则表示,举报纯属告黑状。
谁都知道举报难,难就难在举报者往往是升斗小民,而被举报者常常位高权重,双方力量太不对等。郯城这些警员于是想出了“抱团”举报的招,为表坦荡磊落和勇气决心,又署上了实名。这是一步险棋,它将自己完全暴露在了被举报者——也就是自己的直接领导的视野之下,意味着斗争已经公开化、明朗化了。
在记者的调查中,有几位警员已经申明自己并未参予举报,但剩下的警员坚称,当时他们是在举报信上签字画押的。在事实未水落石出前,我们也不知道这是阵营分化了,还是举报者为了借势在“凑人头”。但很明显的一点是,这份去年就递交上去的举报信并未产生什么效果,上级是来过人了,但上级派下来的调查人员干什么了呢?举报者之一张霞称,他们没查举报的问题,反而查起举报者来,一个个找去谈话,问是不是参予了举报。
如果张霞所说属实,那么只能认为,公安局长称“举报者是告黑状”的说法,某种程度上是被调查人员认可的,反正公安局长还好好地坐在他的宝座上。这只有两种可能性:其一是举报的问题不存在,你就是在告黑状;其二是对举报的问题,根本没调查——这还是认为你在告黑状,所以不用调查。
一句“告黑状”,就顶过了这么多警员破釜沉舟式的举报,这恰恰说明了双方力量的对比。就算举报者与被举报人有私怨,但这和举报的情况有何干?如果举报属实,贪官因此倒下了,举报者固然可以长出一口怨气,但“受惠者”可不止他一个人,而是整个社会和国家。私怨是因,只要能结出“反腐”的果,就该为举报者在功劳薄上大大记上一笔。我们的一些上级部门,对这样的举报者,更要给予支持和理解。可不要被一声“有私怨”一叶障目了。
15名中层干警举报公安局长,与私怨何干
来源:钱江晚报
时间:2009-07-31 10:01:43
作者:方小晶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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