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应该影响到,它可以盈利,但是这个盈利,实际上你所有网站不仅是消费者协会的网站,你就可以非法谋利,所有的网站都应该依法经营,依法谋利,我觉得只要是依法取得的收入都是合法的,无论你是什么性质的,如果你是违背诚信原则,违背法律规定,你的收入都是违法。
主持人:
比如当我们看到中央电视台网站的时候,脑子里肯定会想到它跟中央电视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回事,但是说到湖北省消委和湖北省消委的网站,为什么他们就特别要把这两个的关系分清楚呢?您觉得这是什么原因?
杨竖昆:
我觉得正是因为有了这件事,有了这个网站出现这种状况,因为我没有参与这个调查,如果这个网站发了通知,收人钱就能屏蔽,这肯定是一种错误,我认为如果是这样,它才尽量说它不是,但是你怎么说,大家都认为这是你的官方网站,这里面出现的问题都应该有你自己的。
主持人:
换句话说,就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分不清的,即便说,您刚才也说了,它这个网站经营者有可能是一个企业,但是企业行为不影响到它和消委之间的关系。
杨竖昆:
应该是受消费者指导监督,还有你和它合作的一些合同应该规范了它一些行为。
主持人:
刚才我们听的是您的分析,接下来我们不妨听听当事人的分析,我们继续连线湖北省消委秘书长贾民乡先生,贾秘书长您好。
贾民乡:
你好。
主持人:
刚才因为线路的原因我们没有听清楚,您刚才形容湖北省消委和湖北省消委的“3.15”网站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贾民乡:
好的,感谢媒体和社会对我们消委工作的监督和批评。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3.15”网站是1999年消委和一个企业联合组建的一个网站,这个网站是由合作方全部投资,网站采取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运作的,就是这样的情况。
主持人:
我们从新闻报道中看到这个消委的网站,它是要向企业收取年费的,从8000块钱到20000块钱不等,他们收取的这些费用你们有没有提成?
贾民乡:
没有,网站自收自支,不向消委交费用,原来我们还向网站提供一些补贴。
主持人:
刚才你说是和其他单位一起合办的网站,既然是合办的,湖北省消委在消费者委员会网站里面占到多大的比例?
贾民乡:
没有一个股份比例,就是一个名义上的合作。
主持人:
你们之间没有什么经济合作的关系?
贾民乡:
没有经济合作的关系,它就是挂我们湖北省消委的名字,它对我消委的活动、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再就是消费知识的教育、消费者维权、消费者投诉维权,它来受理。
主持人:
贾秘书长,我有一个问题,我觉得很奇怪,既然说你们之间没有这种更紧密的关系,为什么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使用你们的红头文件的方式向企业发文呢?
贾民乡:
是这样的情况,网站免费对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各种活动、工作进行宣传,消费知识教育要进行宣传,我们再适当上给他一定支持,工作上给它支持,所以发个文。
主持人:
为什么这份文件的最后会盖上你们消费者委员会的一个大红章呢?这是什么原因?
贾民乡:
文件是我们的章子,就是我们工作上给予支持。
主持人:
但是你们不知道他们是拿这份文件去收钱的,这事你们知道不知道?
贾民乡:
收钱我们不知道。
主持人:
刚才我问您这个问题,对于网站对外收会员费这件事你们知道不知道?
贾民乡:
这个我们知道,但是有一点,它必须是自愿参与的原则,不能去强制加入会员。
主持人:
好,使用公章方面你们怎么管理的,就是收钱你们也知道,给予他们使用这种公章和公文的形式你们也知道,但是现在事情闹到这地步,现在人家都在想,你这个网站和消委会之间是什么关系,你们是否特别地在分清楚你们和网站之间的关系?
贾民乡:
这样的,《上海晨报》3月26日刊登的湖北消委屏蔽投诉信息敛财,当时看到这个消息以后,我感觉到我湖北消委没有敛财,这是一个。第二,屏蔽被投诉信息,我们消委没有这套设备和软件。
主持人:
好的,谢谢贾秘书长刚才给我们做出来的解释,非常感谢。
再回到演播室。刚才我们之所以问到消委会和它的网站之间是什么关系,因为有一种说法,就是消委会要维持自己平时工作的运转,是需要经费来源的,而通过网站,用这种收会员费的方式是维持它日常工作的一种方式,我不知道您对这件事情的这种评论要怎么看?
杨竖昆:
我觉得刚才听贾秘书长说,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听他讲,他们之所以合作,是因为他要给他做一些宣传,作为汇报,就是他们对它要做一些支持,然后就说他没有收取费用,我觉得仅从这个个案来说是这样的。但是我觉得那个问题是可以讨论,前一段时间大家也在说,比方说消费者组织要为别人维权,它自身要发展,它的经费问题也是应该讨论的,我觉得这个和这个个案不是必然的。
主持人:
在刚才那个问题上,就是湖北省的这个个案,如果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当然刚才贾秘书长一直在分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有没有可能存在这样一种关系,因为毕竟他们是需要运作经费的,有没有可能用这样的方式进行经费上的支撑?
杨竖昆:
这个我不能做主观性的推断,但是我只是通过贾秘书长刚才说的这么一个状况,他跟他们的合作只是他给做一些宣传、一些方式,对他给予支持,仅是这件事的话,我觉得我不能去推断他就是拿了这个钱补充了他们的经费。我觉得是另外一回事,一是该不该收费,第二收费以后做什么,比方说我们的经费需要补充的话,那么也应该在合法的渠道上来获取你的资助,而不应该上企业收费。我觉得特别不应该的是,你如果收了费,刚才贾秘书长已经说,它没法屏蔽,我能感觉到他说的是那个网站屏蔽了,我也没有做深入调查,不是我们消费者协会自身的事,是那个网站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