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者:“议程设置”下的“人惶”
人肉本不可怕,媒介的渲染与传播让人肉的关注度与阴暗面无限放大,引起众多的“人惶”。
“受众不仅是从媒体上去认识公共的论点,而且依据媒体对传播信息进行渲染的程度,形成对某事物重要性的认识,即某些话题经大众传媒的宣传后,会对受众产生暗示作用,从而使受众认同这些话题的重要性,并积极投入到媒体宣扬的导向中。”这就是著名的网络媒介“议程设置”理论,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帕克提出。按照“议程设置”理论,受众在判断某一个新闻是否重要时,最主要地取决于媒体对这个新闻的重视程度。人肉的登堂入室就离不开传媒的作用。
人肉搜索中你会发现某人的电话、住址、车牌号等一系列私人信息全部被罗列在网页上,颇赚了一番点击率。在网络上,你可以随心所欲发布自己想要发布的信息,而“绝密资料”或“第一手资料” 的发布赢来的高点击率也令你得到了最大的满足感,你不禁感叹网络的便利:网民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发布信息,而不像传统传播过程中受众只是被动地接受信息,也无法同媒体进行平等的交流与对话------这就是网络传媒“议题设置”独特之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的海量令传播者难以控制受众发布与选择信息的自由,这样网民便可修正传播者为其设定的议程,网络传媒也就弱化了“议程设置”的效果。网络的议题鱼龙混杂有时甚至会让议程设置根本无法进行。南开大学讲师吴风曾指出:“网络传播与传统媒体不同,它是一种‘弱控制’的传媒,一部分传播权力由少数人的手中分散到了广大网民手中,多元化的传播者、开放的传播渠道、复合式的传播形态都弱化了传媒为公众设置的议程的效果……哪怕只是在人际交流中流传的片段猜测也会以大众传播方式在网上扩散,诸多围绕同一事件的猜测会形成网上的公众议程,从而瓦解和弱化传统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 信息一旦被发布于网络,便可以以你想象不到的速度快速传播,“说的人多了,小事也成大事了”,再经过新闻媒体从业员的二次传播,人肉的威力便足以震慑众人,“惶人”便由此生。
抵制人肉?行为规范才是根本!
诚然,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人肉”无不例外是一把双刃剑,以上列举的个例中,人肉确实伤害了个体隐私,突显出了其与法律之间隐藏的矛盾。但是“人肉”不会因为它的消极面而消失,我们只能去规范它。而规范它的源头就是“道德的规范”。
被称为全国“反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中,被网友认为不忠的男方王菲,家庭和工作资料全部被曝光,因此在网上被“通缉追杀”,并不断收到恐吓邮件,他自己也丢了工作饭碗,最终此事闹上了法院,大旗网和天涯社区的网络侵权案均被搬上了法律舞台。这样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导致了不少人开始担心忧虑,生怕自己被“人肉”。我在想,如果道德的规范与约束力度可以加大,这样的事件发生的频率是否可以大幅度降低呢?潘知常教授指出,“人肉”容易引起人们小刺激大反应,小过错大惩罚,它的成熟需要监管力量的介入,如果不加以监督,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和权利的事会愈演愈烈;而如果加以有效引导和法律约束,“人肉”会发展成为一种非常高效有益的舆论监督武器。
而就在不久前,猫扑网就已准备开始招聘“人肉搜索”,有组织的“人肉引擎”将不再参与无聊庸俗的搜索活动,更不允许将他人隐私作为搜索的终极目标。这就是对传播者行为规范的一种手段。我们决不能因为部分过激“愤青”的行为就将人肉搜索一棒打死,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意大利米兰少数极端球迷而一味否决意大利的球迷一样。由此,我们有理由对人肉的未来抱有希望,道德的规范与约束力度加上法律的协调与强制,人肉会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为社会伸张正义。端坐正行,不仅针对传播者,也针对柴米油盐的草根平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