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图片除署名外,均由王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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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农奴制和把人分为三级九等的《十三法典》等封建法律。
——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西藏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体制确立,西藏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2007年西藏生产总值达342亿元,比上年增长14%,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2000元。
——2008年,西藏自治区四级换届选举中,全区有95%以上的选民参加了县级直接选举。在选举出的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
——目前,西藏在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国家机关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78%;县、乡两级政府领导班子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84.04%和87.49%。
——西藏现有各类学校1011所,在校学生45万多人,小学入学率98.2%,初中入学率90.7%。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人均寿命由解放初期的35.5岁提高到现在的67岁;藏族人口由1964年的120多万增加到现在的250多万,占西藏人口总数的95%以上。
——近20年,国家累计投资7亿多元维修寺庙、文物古迹和宗教场所。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处佛教活动场所,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和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