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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号贩子扎死同行被判无期 赔死者家属30余万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0-12-15 15:03:36

  本报讯(记者刘薇)在不断遭受“不请客就别想干好”的威胁后,初来天坛医院的号贩子王信一怒之下将“前辈”刘某刺伤致死。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 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30余万元。

  44岁的王信是北京市无业人员,1987年6月,他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自2009年8月起,王信开始在天坛医院替人倒号赚差价。 据他说,初来乍到的他很快就被盘踞在医院多年的“前辈”刘某盯上了。

  刘某从2006年起就在天坛医院倒号。王信称,刘某连续几次让他请吃饭,还借他的钱不还,让他很烦。今年1月14日,他在天坛医院放射楼一层大 厅内粘鞋,刘某又过去让他请喝酒,并威胁他“还想不想好好干了”,他随后与刘某发生争执,并持随身携带的多功能折叠刀猛刺刘某右胸部,致刘某死亡。

  市二中院认为,王信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 惩处。

作者:刘薇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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