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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街头乞讨救子后从事慈善 截留患儿救助款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0-11-26 00:29:37

  

受审 张玉军摄

受审 张玉军摄

  从奋不顾身救险的抗洪勇士,到街头跪讨救子、频频现身媒体的“爱心父亲”,再到截留红十字基金会救助白血病患儿善款的犯罪嫌疑人,马书军的每一次人生转折都令人唏嘘。

  直到落网后,马书军仍力图在患儿家长心中营造“好人”形象,自称把截留的救助款给了那些申请不到善款的患儿。实际真相是否如此?

  今天上午,马书军因涉嫌诈骗罪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直指红会有人参与截留

  今天上午,马书军因涉嫌诈骗罪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当他被押进法庭时,神态轻松,眼睛一直望向旁听席上的亲属。

  “我认为我做的事有不妥之处,违反了‘小天使’的规定,但绝对不是诈骗。”在法庭上,马书军仍在努力营造自己的慈善形象。

  “我是怀着感恩的心在‘小天使’做事,因为定向捐助我孩子30万,我就不用再乞讨了,我不能闲着,要做志愿者回报大家。”马书军说,为帮助白血病患儿家长,他先后接待过至少几百人,都是自己掏的腰包。

  “我也是一个农民,也要给孩子看病,孩子输血患上丙肝,也需要花钱。”马书军咳了一下嗓子,说自己总共花了60多万元。“后来个别家长说只要能给我办下来,咱们就分一下钱。”马书军称对后来找他的家长,都讲明了立场,家长均“愿意分这个钱,给他们一半”。他说患儿救助款能否申请成功,很大程度在他帮家长写的救助信上。

  马书军当庭直指邯郸市红十字会前业务部部长王某“参与”截留,声称如果弄清楚事实,“判我死刑都可以”。“我和王某有约法三章,她事发后不承认,但我有录音。”马书军说,他和王某约好,给患儿家长1万元,首先要“先说好,别人同意才可以”,而且给她的钱必须要转给患儿家长。

  导致马书军案发,就是因为有两个患儿家长找到“小天使”基金会,称王某并未给他们救助款。王某解释她因事务繁忙忘了转交,事后都补给家长。她还否认曾和马书军有过约定,表示不知道截留的事情。办案人员查明,王某虽然延迟交付救助款,但最后并未从中获利。

  马书军在庭上称,他曾经把2万元救助款交给王某,让王某帮他女友调进当地红十字会。这2万元在事发后已由王某转交给患儿家长。目前王某已从邯郸红十字会辞职。

  案情回放

  充当起中间人角色

  2005年5月,因为3岁儿子患白血病,马书军曾在天津街头跪地磕头乞讨,身边放着1998年他参与抗洪受表彰的纪念册。自此,“英雄落难,乞讨津门”的报道传遍全国,人们纷纷捐款救助。2006年,刚成立不久的“小天使基金”为马书军捐款30多万。

  在媒体光环的笼罩下,马书军几乎成为小天使基金会的“代言人”。他每天骑着摩托车来往于基金会和各个病患家长之间,充当起申请救助“中间人”的角色。

  从2006年起,马书军开始截留白血病患儿的救助款,到案发前,他截留的善款有40多万元,涉及河北、湖北等多个省市的17个患儿家庭。有的患儿直到病逝,都未等到马书军截留的善款。

  买假发票申请善款

  投案前,马书军曾给红基会领导写信,辩称“很多家长知道我也不容易,坐车打电话吃饭都要花钱,孩子还要看白血病,就主动提出如果小天使批下来资助款就分给我一部分,或者给其他特急的孩子”。“我经手的那十几万,全部都给了急需救命的患儿”。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家长们大多不知道马书军截留善款的内幕,甚至连批准下来的善款数额也不清楚。

  湖北退休职工何某是2005年在天津一医院给孙女治疗白血病时认识了同样带孩子治病的马书军。2007年3月,何某接到马书军的电话,称可以帮他申请小天使基金会的1万元捐款,让他准备好材料。

  2007年7月,马书军打来电话说救助已经批下来了,但说他要开超市急需用钱,何某便同意了。之后不管何某如何催问,马书军总是推托。直到2009年5月,马书军打来电话说他被调查了,有可能要坐牢,让何某说已经收到2万元的救助款,何某这才知道孙女被批下的救助款是2万元。

  为了编造患儿申请材料,马书军曾在协和医院门口以每张50元至100元的价格购买大量假医院发票。

  患病儿子安身救济站

  东城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朱海燕告诉记者,马书军虽然是主动投案,但他最初并没有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该案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马书军的诈骗事实逐渐明朗。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涉案金额已达到41万余元,其中马书军自己占用花费的约有25万元。

  这笔25万元的善款原本是基金会拨给白血病患儿的“救命钱”,但马书军却把其中大部分用于自己租房、给儿子雇保姆等日常生活支出。仅有一小部分钱,马书军自称用于“救助”老乡,有证据可查的是,3万元给了他老家一个未获得审批的白血病患儿家庭,4万元送给一个和他相熟的尿毒症患者。

  直至案发前,多数家长都不知道原本应得的资助数额,以为就是自己拿到手的5000元、1万元,实际上马书军从中“切”走了一半甚至更多。

  在第二次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他并没有把年幼的孩子托付给老家的直系亲属,而是带着儿子来北京投案。这给办案机关造成了难题,因马书军案发前已和孩子母亲(未登记结婚)分手,年幼的孩子面临无处安置的境况。马书军的父母、三个兄弟姐妹均具备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母也具有抚养义务。为了孩子的问题,检察官先后两次前往马书军的河北老家,多次和孩子的直系亲属联系,但他们都拒绝照看孩子。最后,孩子只得被送往北京的社会救助机构临时安置。

  据了解,孩子已8岁多,白血病虽已痊愈却又因输血患上丙肝,至今没有上过学。  

  本报记者 王薔

作者:王薔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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