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榆树市民张某到派出所报警:6月30日晚,他在榆树市一网吧上网时睡着了。清晨起来,他发现兜里的200多元钱和手机都不见了。
张某去网吧机房调监控录像,发现在凌晨4时许,一起上网的朋友王某在自己身上翻东西。张某马上找到王某,王某开始不承认拿了他的手机和钱,张某带王某去看监控录像,看完之后,王某才同意赔偿张某的手机和钱。张某越想越生气,拉着王某到派出所报案。
很快,又有在网吧里被盗的失主来到警方报案。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都是王某。在王某家里,民警找到了他刚盗来的4部手机,而盗来的现金已全部花光。检察机关介绍:2010年4月28日,王某曾因盗窃罪被榆树市法院判处有期刑徒一年半,缓期二年执行,现在正是缓刑期间。
王某交代,7月1日,他在网吧上网,当日凌晨,看到挨着自己上网的张某在睡觉,手机在沙发上放着。王某就把张某手机拿走,然后又从张某兜里翻出200多元钱。接着,王某又看见一个男的在一个包房里睡觉,手机在沙发上放着,就把这名男子的手机拿走了。随后,王某又转到其他包房,连续偷走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的手机。
监控录像显示,王某盗走4部手机仅用了不到10分钟。近日,王某再次因涉嫌盗窃被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