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法制>法制动态>

福建省出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08-06-06 10:37:23
 记者今天(5日)从福建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近日出台了《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该规则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定化,将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其应付的事故责任直接挂钩,一目了然。既可使交通参与人更加明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又可 使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预判自己可能承担的事故责任,监督和认可办案部门的认定结论。规则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建敏介绍,当前的法律法规规章都只是对交通事故的责任确定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未制定具体的确定规则。由于客观上存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杂性、事故处理人员对事故分析水平的差异性和责任认定原则观点的不一致性,在没有统一的规则的情况下,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很难形成具有一定权威的相对统一的观点,有时甚至在几乎同样的事故情形下,不同的单位会做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责任认定,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结论的社会公信力。为此,该省制定统一的规则,规范和指导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该规则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归纳为157种与交通事故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根据履行交通安全注意义务情况和引发交通事故危险程度情况,结合交通事故处理经验,将157种交通违法行为分为重大过错交通违法行为和一般过错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重大过错交通违法行为七类89项,一般过错交通违法行为四类68项。在将违法行为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规则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实施重大过错交通违法行为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实施一般过错交通违法行为方负事故次要责任;各方实施同类型过错交通违法行为的,负事故同等责任。(郭宏鹏 陆贵生)

作者: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图片新闻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