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到法院反映问题的群众,都要由法院院长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接待。凡是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解决的问题,都要由法院领导协调处理。”省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接访的总体目标是:来访群众人人受到接待,反映问题件件得到答复。
为避免集中接访活动走过场,省法院要求,对于集中接访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归口分类、分级办理的原则,逐案进行调查处理,限期由承办单位向来访群众反馈,严禁有错不纠、推诿拖拉或矛盾上交,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省法院负责人还表示,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将今年5月至8月每个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上午统一定为全省法院“集中接访日”。其间每个月第三周的星期一,省法院党组成员还将分头带队到各中级法院带案下访。(李旭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