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互联网这个受法律和体制约束更小的世界里,有很多实际上是公关无法实现的功能需求,都是在由“黑公关”以“公关”的名义在行事。和“黑客”利用技术实现目的的方式不同,“黑公关”里的技术含量甚少,更多的是在四两拨千斤,用资源作为杠杆,对目标进行打击和讹诈。
神州租车曾计划在2012年启动上市,但是几乎是在消息传出的一夜之间,各大主流媒体、社交网络上都出现了关于神州租车的负面新闻,且用词相当激烈。
神州租车的董事长陆正耀后来在微博上咆哮,“没完没了的水军攻击、伪装成客户向媒体爆料,居然还买广告版面发我们的负面,我怒了!”也是出于对“黑公关”的不堪招架。2012年4月,神州租车估值被一级级的调低,最后基本上缩水得看不到回报率,只得临时退出上市程序。
《深圳商报》曾经有过一篇《黑心公关“猎杀”上市公司》的简单报道,揭露了一些企业在上市前夕会被人为的盯上,瞄准企业为了顺利上市而“谨小慎微、希望顺风顺水”的心态,以胁迫的方式谋取利益,如果企业配合,“黑公关”机构就愿意顺水推舟高抬贵手,做一笔人情买卖,若是企业拒绝配合,那就会有“从中作梗”、“故意找茬”的事件频频发生,在企业上市的步履下使绊子。
“黑公关”一般掌握有多种形式的资源,平面及网络媒体、业界名流、水军都是常见资源,3.15等特殊时期更是有着堪称“核武器”的曝光机会,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来形容并不过分。
向筹划上市的商业公司进行“勒索”虽然单笔利润丰厚,但从频率上来讲却是可遇而不可求,更多的时候他们都会“自造”机会。

包括很多门户在内的一些网站,由于人力成本的原因,一些有着长尾价值的二级频道无法自营,便会外包给一些公司,由后者每年缴纳一定“代理费”,然后独立运作代理的频道,自负盈亏。不少“黑公关”也盯上了这块肥肉,拿下代理之后,利用该频道因为隶属门户网站而能够被百度等搜索引擎的新闻栏目爬虫索引收录的资格,逐家的找频道主题相关的企业索要广告费用,如若遭到拒绝,就会开始不断的曝光企业负面。
而中国的很多网络新闻站点又存在着“采集”这一内容组织模式——即为了填充内容更新,网站和网站之间会互相转载新闻信息,这导致企业的负面信息会在短时间内变得极其庞杂,进而影响企业的订单、投资等收益。
这时,“黑公关”再会以另一家壳公司的名义,上门“点拨”企业,贩卖删帖生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从很多地方看到对删帖公司“神通广大”的渲染,其实有些时候并不是他们有能力去“删”帖,而是帖子本身就出自他们,他们只是将帖子作为商品进行“下架”处理而已。
当然,也有“黑公关”出过事,当一个狠人遇到比自己更狠的人时,如果察觉不到危险,一定会吃亏。360的周鸿祎就是这么一个更狠的人,故事其实业内都知道,周鸿祎说你把你的老大叫上一起等我,我带钱过来,然后自己没去,叫手下带了警察过去,人赃俱获的把对方给端掉了。
但更多的企业没有这个胆识,一来在中国这个环境,没有一点小辫子存在的企业实在少之又少,二来企业本身也会顾虑能否做事做得“太绝”,用钱能够解决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其实都不算太大的问题,如果惹怒了对方,导致用钱解决不了的报复上门,那时的摊子才更加难以收拾。
至于一些杯弓蛇影的媒体,将“黑公关”描绘为日进斗金的暴利的产业,倒也没有那么夸张。有从业人士对我吐过苦,寻找要黑的目标其实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小的企业,它根本不在乎,你发他成百上千篇负面,可能反倒帮它做了宣传,而大点的企业,也都开始重视对法务部门的建设和投入了,万一引火烧身,也是得不偿失。
而且在中国做生意并非完全靠市场,像蒙牛这样的厂商,无论是真的出事还是被黑,它的业绩还是很好,原因很简单,它搞定了工商(政治渠道)和货架(销售渠道),给消费者提供的是一个单选局面,又怎么会真的害怕舆论口碑呢。
可以说,“黑公关”只是一种极端的、越界的灰色模式,它的内核精神——“强买强卖,否则就不客气”在地上互联网世界也有着文明形态的存在:做过网站的人都知道,哪一天百度竞价排名的销售打电话上门来了,就意味着好日子的终结,如果不成为百度的付费客户,那么很快,你的网站在百度那里的收录数量将会急剧减少,你的客户无法或者很难从百度上找到你。
而当美国互联网的“门户”模式都濒临破产的时候,中国的“门户”网站仍然茁壮成长,这里面也有美国互联网难以企及的一些因素,很多广告位在卖给企业的时候,企业投放的心态都是“花钱消灾”……
“黑客”、“色情”、“黑公关”并非地下互联网世界的全部,还有一些与“炒股”、“赌博”等主题相关的产业链,也在大众视野之外很是滋润的运转着。换句话说,只要能够保证利润的灰暗地带,都会有真菌孢子的滋生。
中国媒体曾经从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引申出一句话,说的是“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挺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这句话本身逻辑存在硬伤,而且其实也不是《资本论》里的原文(而是中国当年在翻译中增加的注解),但是它所指向的现象是被广泛证明了的,环境污染、食品隐患等社会矛盾的原因皆出于此,地下互联网的存活根源也不例外。
德国哲学先贤黑格尔在《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中提出了“存在即合理”的辩证逻辑,所谓“合理”,常被曲解为“合乎道理”,实际意指的应当是“并非偶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