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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海事仲裁十案九败出路何在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1-12-13 11:48:13

航运市场低迷 海商纠纷迭起

记者在最近的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以来,国际航运和造船市场受全球经济疲软影响出现全面下滑态势,与之相关的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行业也随之陷入低谷。业内人士认为,市场低迷期仍将持续,而这正是海事纠纷的高发期。

专家指出,受合同条款、法律背景、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海外海事仲裁的败诉率高达90%。要有效维护企业的海外权益,不仅要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还需构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环境,鼓励海外仲裁“内迁”。

航运造船市场惨淡 企业海商纠纷缠身

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航运、造船及相关行业出现“二次探底”,重回2008年金融危机时的低潮。航运经济上下游都处于经营惨淡的局面,涉及货运代理、租船造船合约的一系列纠纷让我国企业蒙受损失。

英国百力马航运公司总裁邓尼斯告诉记者,受全球航运需求疲软的影响,航运公司的油轮、干散货、集装箱等几乎所有子行业都出现全面下滑,不少企业不得不选择取消新建船以减少风险,由此,引起了航运公司与造船公司之间的利益纠纷。

航运市场低迷的原因在于货量的减少,随之而来的是运价急剧下滑。达飞航运中国区总裁王保裁告诉记者,从今年6月份开始,航运市场呈现“二次探底”。目前,欧洲、地中海航线的运价已经从1500至2000美元每箱下降至500美元每箱,舱位利用率也只有80%至85%。

航运公司为应对运价下滑,只能想方设法减少开支,这意味着造船市场的需求疲软。熔盛重工(集团)公司副总裁陈文军说,今年上半年全国50%的造船企业都没有接到订单。同时,船价也在持续下滑,加上成本上升的压力,即使有订单,船企也不敢盲目接单。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市场低迷仍将持续。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巽良说,市场低迷期正是海商纠纷的高发期,越是经营困难,企业越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减少自身损失。

事实印证了专家观点,这是今年两起业内十分关注的具有代表性的海外海商纠纷。

今年上半年,全球首家廉价航运企业———挪威TCC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大幅亏损而停航。为了弥补亏损,TCC公司决定向80多家中国货代提出索赔,理由是这些货代获得了优惠运费,却没有按照协议完成最小承诺货量。这些遭到索赔的中国货代,少的要赔6万美元,多的要赔30多万美元,总赔偿金额超过2000万美元。

大型航运企业也未能幸免。中国远洋集团公司曾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与一些海外船东签订租船协议,当时的日租金高达8万美元/天,而其后市场运价大幅下跌,到今年8月已跌至1.8万美元/天。中国远洋提出和船东重新商定费率,但遭到部分希腊船东拒绝。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希腊船东甚至扣押了中国远洋至少3艘拖欠租金的船舶。

海外仲裁败诉率高 欠缺合约意识吃了亏

目前,我国企业的海外海商纠纷大多仍选择到伦敦仲裁,但受法律背景、文化背景、语言沟通、合同文本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的败诉率非常高。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说,伦敦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海事仲裁地,集中了全球约70%的仲裁案件,而我国企业在伦敦仲裁时,败诉率高达90%。中国远洋被扣船的纠纷中,希腊船东提出去伦敦仲裁,最终中国远洋只能履行合同,重新支付租金。在整个事件里,中国远洋的国际声誉也受到损害。

败诉率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海外仲裁我国企业天然不具备优势。“目前,海外主要仲裁地是伦敦,英国法律体系与中国的不同、以及伦敦仲裁员对中国情况不了解,都是造成败诉的原因。”蔡鸿达认为。

第二,我国企业缺乏合约意识,订立合同时风险条款欠缺。以中国远洋的案例为例,“从情理上说航运公司和船东是合作关系,中远遇到困难,船东应该有所让步。但遗憾的是,中国远洋签的租船合同中缺乏风险对冲条款,干的是一锤子买卖,碰到有些强硬的船东无处讲理。”蔡鸿达说。

在航运公司延迟交付等纠纷中,我国造船企业也吃过“哑巴亏”。刘巽良说,由于对合同条款抠得不严,很多时候中国企业“有理变成无理”。“比如外国航运公司因资金困难,希望中国造船厂延迟交船。在这个时候,按规则中国造船厂要走通知、鉴证等一系列程序,而现实中很多船厂并未严格执行,等到别人告上门来,才发现自己成了违约者。”

第三,行业经营不规范。比如,在国内租船市场,不少企业是靠在出租方、租船方中间吃差价而盈利的,而在国际市场,租船价格是透明的,经纪人靠收取合理的佣金而生存。国内这种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也容易惹上纠纷。

营造国际化法律环境 鼓励海外仲裁“内迁”

伦敦航运历史悠久,拥有众多国际海事组织,且当前的造船合同多是外方制定的,主体是英国法律,当然也适用于伦敦仲裁。要有效维护我国企业海外权益,吸引企业在国内仲裁,需在借鉴伦敦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环境。

作者:何欣荣 贾远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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