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内幕交易的打击不断强化,无论是在制度建设的完善还是在打击的方式、手段等方面,都呈现出力度空前的格局。尽管如此,内幕交易仍在市场中盛行,这值得监管部门深思。
打击内幕交易重在快速立案、稽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如此才能真正达到打击的目的,并震慑那些企图铤而走险者。但事实上,监管部门在打击内幕交易案件时,常常表现出滞后效应。一个内幕交易案件从发现、立案稽查到实施处罚,往往要经历较长的一段时间。尽管违规违法者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其效果无形中却大打折扣。
不得不指出的是,由于内幕交易通常操作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大,所以监管者尽管在打击内幕交易上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漏网之鱼肯定还大有人在。而且,鉴于内幕交易本身的巨大利益驱动,将来一定还会有“前赴后继”者,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对于内幕交易的打击要保持一种常抓不懈的高压态势,并且发现快、立案快、处罚快亦应成为一种常态。
此外,此次《意见》中提出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笔者认为,这对打击内幕交易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对于举报线索者给予一定罚款比例的奖励,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个市场参与打击内幕交易的热情,才会让内幕交易者成为过街老鼠。
从最初相关部门的各自为战到目前在高层重视下的联手,打击内幕交易合力的形成,必将对欲违规者造成极大的震慑。当然,在这一切的背后,最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