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宇
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日益显现,保增长已经成为我国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相比国际上其他国家,我们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出台效率无与伦比,力度也无与伦比:中央政府公布了4万亿的投资方案,而地方政府此后公布的投资规模已经超过了20万亿。如果所有这些投资都能落实,那就不用考虑什么三驾马车拉动经济的问题了,只靠投资拉动足矣;而且不单2009年不愁,后几年也不用愁。可问题在于,且不管这些投资的效益如何,现实的麻烦是:这些钱从哪里来?即使中央政府财政、国债双管齐下,可以把自己的钱凑出来,地方的配套资金哪里来呢?就按1∶1配吧,2009年地方政府也需拿出两万亿。显而易见,不管地方财政是穷是富,都不可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再多就更不靠谱了。
于是,一个建议就又适时提出了:发行地方债!据说财政部已经把方案上报国务院。与此同时,也有专家在媒体上进行详尽论述,力推地方债。但笔者细察其理由,却疑惑多多,兹列于下:
第一,为什么要发地方债?最直接、最时髦的理由是保八争九任务重,地方政府没钱,投资哪里来?若就是这个原因,那我还真无话可说,因为这已经不是讨论问题了,而成了纯粹的决策。但要做这么重要的决策,自然不只这一个理由,而是还有更进一步的阐述,如地方债比国债更有效益、可使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化、可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代际不公平”、降低金融风险、规范地方财政等等。那后续疑问马上就来了:
第二,地方政府发债就效益更高吗?国债效益不高,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如有些专家所说,国债资金到了财政紧张的地方,往往三分之一填窟窿,三分之一盖楼买车,三分之一用于项目——专家还是挺谨慎的,没说还有多少被贪腐掉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地方政府不关心,中央政府管不过来,所以国债项目好不了。可在这种环境中,变国债为地方债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吗?地方官员就能上心了、负责了?就不挪用、不贪腐了?省里发债,又如何保证执行项目的市、县官员就一定上心、负责、不贪腐、不挪用呢?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是不是得明确一个原则:谁发债,谁负责,不许转贷?可我们知道,最有发债资格的企业,恰恰又是最不能发债的呢!
第三,发地方债能解决“代际不公平”问题吗?表面看来,现任政府用现有积累或财政资金去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益,却是后人享用,政绩可能记在后届官员头上,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意思;但反过来说,是不是谁享用、谁还债就公平了呢?答案显然不是。且不说人人(包括政府)都在不负债地享用前人的成果,所以你为后人栽树也是应该的;即使你替后人发债、替后人搞建设,也不见得就能公平。道理很简单:现任政府、现任官员能够保证替后人发的债是必要的吗?能够保证项目投入产出是合理的吗?假如现任政府、现任官员纯粹为了眼前政绩或制造贪腐题材而大肆发债,却把烂摊子留给后人去收拾,还要让后人为前人的失误或犯罪买单,这公平吗?类似的事情屡见不鲜:官员拼命上项目,既捞了政绩又肥了腰包,却把民众推到了债务人境地。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很多不就是这样形成的吗?
第四,地方发债就能降低风险吗?诚然,地方隐性债务,可能会使财政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但地方政府自己发债、地方债务显性化就能避免这一问题了吗?答案是不能。即使采取人大审查、中央政府总量控制、信用评级等等防范措施,也无济于事。地方人大审查就不必说了,想必专家也知道咱中国的国情。中央政府总量控制弹性更大,让财政部来审批地方政府的发债指标?如此一来,除了把发改委的权力让渡一部分给财政部之外,怕不会有什么实质性作用,反而可能制造新的寻租空间。
第五,至于信用评级,就更甭想了吧。虽说咱们中国自古以来最讲诚信,但似乎这些年诚信一直很成问题,信用危机无处不在。连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信用都评不明白,还要评政府信用?无论如何,企业信用评价比对政府的信用评价要容易得多。真让一个公司给某个政府做信用评价,我想这个公司大概只有两种选择:“A+”或者“优秀”,因为我们各地政府的财政都是“规范”、“透明”的,人大都是“有约束力”的。我不信它敢给个“A-”或者“风险较高(不适于发债)”,除非它不想在这块地盘上做生意了——当然,这样不懂事的评级公司,政府也不会聘请。
即便实打实地评了个“A+”,也不见得就能保证到时一定还钱。原因也很简单:后任领导为何要为前任的债负责呢?且不说地方债项目出了问题,就是真的值得,产生了效益,也不是现任官员必须还债的充分理由。若后任官员拖欠不还怎么办?笔者以前搞外国政府贷款调研时遇到过很多类似问题,企业或地方政府以各种借口不还债,最后还是国家兜底了。或者拆东墙补西墙,或者为了搞建设再发债,那中央政府还给不给指标?咱们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亡(走)政息”,即使这话不适应现在的社会主义国情了,但想必也还没到让后任官员为前任还钱的境界——看看各地普遍存在的换届现象就很清楚。如此循环,地方债不捣成一锅糨糊才怪呢。
第六,购买者对地方债的约束力不能高估。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百姓对政府天生就有信任感,政府的信用来自于它的地位而不是资质,所以只要利息略高于银行存款,地方债卖出去并不难。退一步说,万一难卖,那些银行、国企甚至民企也依然逃不脱,若真卖不出去了,地方政府摊派销售的可能性极大。这点佐证很多,各地不都有些经营好的企业在政府“劝导”下接收了一些困难企业吗,让它们买政府债总比背那些包袱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