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万磊
近期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四大重点,会议明确了旨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会议提出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予以支持。
显而易见,在当前外部经济危机肆虐,部分农业劳动力重新从城市回到农村的背景下,挖掘农村内部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潜力成为国家稳定就业和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但若站在“中等收入陷阱”这一发展中国家共同面对的增长瓶颈的问题上,就会发现,将经济增长重点放在中西部地区并集中解决农民群体的收入提高应该是下一个发展阶段的核心选择。
这是因为,“中等收入陷阱”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原有增长阶段中的增长与公平脱节,而走出这一陷阱往往意味着国民整体而不是局部的收入跳跃。结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就是,中国必须实现8亿农民的收入大幅增长才能跨越这一“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意味着,使各经济体赖以从低收入经济体成长为中等收入经济体的战略,对于它们向高收入经济体攀升是不能够重复使用的。而“不能重复使用”的原因则在于前一增长战略的制度构架往往培养出了诸多相关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对于现有的制度安排持赞成和保守态度,不愿意接受创新和改变。因为新的增长战略可能伤及他们的既得利益。这个过程表现出了制度安排演化的阻滞性和惯性,而这就要求变革者站在更高角度上有足够魄力扭转这一局面。
在中国的制度变革的样本上,农民和农村地区无疑因为种种后天制度安排和先天地理资源禀赋的原因在前一增长阶段处于落后地位,而跳跃“中等收入陷阱”则恰恰需要将倾斜于农民和农村的政策长期化。这不仅体现在国家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宏观政经构架上,也体现在国家财政的长期使用布局上。而这些转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习惯于依赖廉价劳动力获得出口竞争力和财政收入点的发达地区的潜在反抗。而发达城市地区之间的政绩考核压力又固化了他们固守自己前一阶段的发展模式,给国家的宏观变革增添阻力。
这意味着改革者在做出新的增长战略变革之前也需对发达城市地区的应对策略进行跟进和剖析,将他们的各类反应一并考虑进新的增长战略框架之中,必要的时候可以尝试对部分发达城市地区的政绩考核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减小他们对于增长战略模式转换的阻力。
我们知道,城乡之间的各类差距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和教育机会上的差距,这直接造成不同的个体投入同样的奋斗经历但最终成就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往往直接和间接造成了当前农民要么过于依赖土地,要么只能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廉价产品优势的一个组成部分接受低收入。这样一种局面的改观必须依赖于激发农村以及次发达地区的经济活性,大大增加区域间内部贸易的额度,由此可以拉动次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进而带动该地区的收入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