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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难题:地租博弈能否倒逼农垦改革?

来源:21世纪 时间:2014-01-13 17:12:30

  而对于历史陈欠,不仅上市公司旗下各农场普遍存在,北大荒母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旗下的农场也都普遍存在。去年12月份,大兴农场、勤得利农场,饶河、洪河、前哨等农场职工也向记者反映存在同样的问题。

  不减反增的成本负荷

  尽管农工种粮的售粮价格年年上涨,但是种粮成本也是逐年攀升,而且粮价提升所带来的增收赶不上土地租金的上涨。土地租金一直是北大荒最核心的收入,毛利率为100%。

  八五九农场多位农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供了“八五九农场农工2012年种地水稻亩成本玉米亩成本”明细表,其中包括地租、化肥、种子等多项农资费用和人工费用。

  2011年,假定水稻亩产1000斤,加上补贴收入,每亩收入在1300-1345元,但直接支出达到1142.3元,加上向农场交粮开支和克扣,只有微薄盈利。而实际上,水稻平均亩产难以达到这个假定产量,种玉米则更是每亩亏损100-200元。

  八五九农场干部告诉记者,如果种300-400亩水稻,扣除地租、农资、人工等所有费用,加上国家直补,好年头能有2万元纯收入,但是如果是旱地种玉米收入就少很多。

  但是,最近几年北大荒下属16个农场的土地承包费却逐年上涨,这引发不少农工的反弹,甚至不少农工频繁上访。

  为了减轻农场职工负担,黑垦局发【2007】7号文中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国有农场应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落实免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降低农工社会负担。

  对于农工反映的负担沉重的问题,通知明确要求要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按所在地政策同步减免农(牧)业税,将农场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费”的收费全部免除,防止通过调整土地承包费加重农场职工负担,把税费改革的好处切实给到农场土地的承包经营者。

  农垦总局7号文也规定,2007年及以后,土地承包收费统一规范为四项:农工自身受益费用(包括按照国家标准提取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负担部分和农业保险费)、土地和资产经营费、农场管理费、社政公共费。

  而对后三项收费标准,农垦总局要求应严格控制,如需调整“必须经农场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总局审批,并报农业部农垦局和财政部农业司备案。”

  地租难题:上涨VS免租

  2013年11月20日,北大荒在发布的公告中也承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和《农业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加强农垦国有农场农业职工负担管理的意见》(农垦发[2008]3号)规定,“经营田”承包费收取水平不得高于2005年实际收费水平。

  2005年公司承包费为亩均108元,而2012年公司“经营田”收费水平为212元/亩,已经高于国家规定的限额。

  北大荒2013年二季报显示,2013年,北大荒16个农业分公司发包面积1035.6万亩,其中水田662.5万亩,旱田373.1万亩,应收取承包费226769万元,亩均219元。

  2012年,北大荒土地承包费200763万元。相比之下,2013年比上一年增收26006万元,增幅12.95%,亩均承包费较增加7元。

  对于农工不断反映地租沉重,八五九农场场长丁兆禄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里面存在很复杂的利益问题,他们都希望不交或者少交地租,背后是一些种田大户的支持。这些种田大户几千亩到上万亩地不等,在背后支持部分农工上访并提供费用。他们占用太多的资源,对大多数农工其实很不公平。”

  另据北大荒披露的数据,北大荒2012年耕地收费面积为1043万亩,到2013年,公司现有耕地1158万亩,相比有115万亩的差额。这115万亩是在可垦荒地中开出的耕地,为鼓励农户开荒(自筹资金并自担风险),暂未收取承包费。

  本报查阅黑龙江省和农垦总局文件得知,上述115万亩土地为“五荒”土地使用权拍卖地。当时黑龙江将五荒地面向全省拍卖,每亩荒地拍卖价最低从80、120、180到220元不等,土地使用期为30年。在30年土地使用期内,不上交地租。

  这为北大荒及母公司各农场职工所诟病,当时农工们自己投资自己开发的土地租金年年上涨,有的农场水田每亩甚至达到500元以上,而“五荒”拍卖地却在30年内不交任何租金。

  多个农场职工向记者反映:能够拿到“五荒”拍卖地的人多是农垦系统“有关系者”。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为农场职工所不满的现状:北大荒及母公司各农场都存在大量农场干部种地的问题,而且数量庞大,这些干部中有的是以自己名义种地,有些为了隐瞒身份让别人代种。农工们认为,农场干部种地可以少交很多费用,土地租金也会比农工低,“利用权力少交或者不交地租,这很不公平”。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北大荒的16个农场内确实有很大部分干部都在种地。但不少农场的干部否认“以权谋私”的说法。他们认为,自己种地与农场其他职工一样都要交一样的地租,接受农场统供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不存在特权问题。

  “种地收入并不高,种300多亩水稻,年景好的时候加上农业补贴净收入也就2万多元。”一位八五九农场不愿署名的干部向记者表示。

  不过,对这一冲突,刘长友明确向记者表态:农场干部种地容易导致各个农场管理出现不规范,所有干部都应该要交出所种土地,并拿出来向社会发包。

  争议开发性家庭农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了解,北大荒各农场职工反映的地租问题,其核心在于开发性家庭农场所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农工、农场与上市公司各有坚持,即使同一份文件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

  七星农场职工博义告诉记者:“我们兴办开发性家庭农场是经过连队、分场、农场同意,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厅派驻七星农场的国土资源科批准,在建三江国土资源局进行备案的。”

  他介绍称,1986年,各农场将场房和机械全部卖给个人,农场无能力开垦“国家未利用土地”,放弃开垦权。农场土地使用权是耕地,他所投资开垦的土地,是未利用土地。按国务院和相关法律规定,未利用土地“谁开发,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谁就有使用权。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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