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肇事“的液化气罐仍然在漏气,如不及时处理,很可能会引发二次爆炸。值得庆幸的是,事发当时,饭店正处于待营业状态,并无顾客。
3、2010年12月27日19:00时许,临汾市尧都区一家经销液化气的门市部发生爆炸,有四间相邻的门店被炸毁,造成两人受伤。据目击者称,当时发生爆炸前先是着火,随后发生爆炸,周围50米内的窗户玻璃及卷闸门全部炸坏。没有问责及事故原因报道。
4、山西晚报以黑液化气站夜里两爆消防扒出15个”炸弹“为题报道:2010年12月28日在临汾市尧都区西关南园内,一家液化气加气站接连发生两次爆炸,造成一座临建民房倒塌,方圆百米之内的窗户玻璃全被震碎,所幸事故没有造成太大的人员伤亡。
据住在爆炸民房不远处的郭先生讲,当时他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听到”轰“的一生巨响,感觉墙壁颤了一下,房顶上的尘土刷刷往下落。愣了几秒后,郭先生意识到出事了,急忙穿衣服往外跑,跑到街上才发现不远处的一个液化气加气站燃起了熊熊大火。几分钟后,起火的加气站房屋再次发生剧烈爆炸,”这次爆炸的声音比第一次要大得多,而且也厉害得多,直接导致附近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被震碎,但也正是因为与第一次爆炸有几分钟的间隔时间,能让居民能及时撤离!“
因为爆炸剧烈,失火的房屋此时已经坍塌,消防队员必须一点点清除完火场内的废墟,才能进去抢救液化气罐。大火被彻底扑灭后,消防队员又进行了仔细搜索,确定废墟内无液化气罐后,抢险结束。经统计,现场共抢出3大3小9中共15个液化气瓶,其中一个大气罐已经完全破裂,变成了一张铁皮。
一起起液化气瓶爆炸事故,都是由于液化气泄露,这里面是否与二甲醚优良的有机溶胀作用,对液化气密封材料等配件有腐蚀性导致漏气有关呢?又或是与报废钢瓶有关呢?因没有事故调查的相关报道,而不得知。
然而,一些人对于公共安全的漠视,却到了令人担忧的地步。也许我们无法通过自己的肉眼,看到钢瓶中装的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的良心会告诉我们,这当中装的正是道德和诚信。
一旦居民知道谁在安全上开玩笑,谁都知道后果是什么。但临汾市液化气行业暴露的问题恰恰反映出经营企业和监管部门在这一问题上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上述诸多环节中,如果有一个环节的官员严格把关,含有 ”二甲醚“的液化气就不可能流入居民家中。2010年更是出现四大部门(国家质监总局、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办)携手联合整治掺混市场,但多方利益的牵扯下,掺混始终难以杜绝。
临汾液化气掺混 ”二甲醚“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法律再完善,制度再健全,只有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官员秉公执法,安全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针对临汾市液化气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