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8日下午,赶集网总裁杨浩然的离婚股权分割纠纷,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受到杨浩然离婚纠纷案的影响,赶集网曾经对外宣布的上市之路可能会再遭拖延。
在过去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赶集网的股权两度易手:第一次是2009年,杨浩然与其前妻王红艳在美国离婚期间,王红艳发现杨浩然把赶集网50%的股权转移到其胞弟杨浩涌的名下;第二次则是在2011年4月,杨浩涌又将其拥有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赶集网运营副总裁刘洋。
当前,杨浩然与王红艳的财产纠纷案仍无结果。如果法院判定股权转让无效,股权恢复到杨浩然名下并作为待定夫妻财产后,可能会被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导致赶集网上市计划受挫。
股权保卫战正酣
“此次对簿公堂不是关于婚姻财产分割,杨浩然与杨浩涌间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才是争议的核心。” 谈及8月28日双方在海淀法院的那场股权转让纠纷,王红艳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王红艳的诉讼请求是,确认杨浩然与杨浩涌在2009年6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这场股权保卫战,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打响了。
2010年8月,王红艳将杨浩然、杨浩涌起诉到海淀法院,请求确认杨浩然“恶意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可两个月后开庭当天,杨浩然的律师告诉法官,杨浩然已于6天前到西城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因此请求海淀法院中止审理。
由于这个插曲的突然出现,直到2012年2月,杨浩然的诉讼才被法院驳回。3月22日,王红艳正式收到海淀法院的恢复审理通知书,直到今年8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赶集网是我们还是法定夫妻关系时的共同财产,杨浩然在我们离婚期间私自转移股权绝对是恶意的。”王红艳表示。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晓琳律师认为:“结合现有材料和相关法律来看,赶集网总裁杨浩然与妻子王红艳离婚所争议的股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她进一步指出:“杨浩然没有经过妻子王红艳同意转移股权,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侵犯了王红艳的合法财产权利,王红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属于自己的股权或者得到补偿。”
法治周末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靠近信息源的人士,据他透露,杨浩然一方可能欲与王红艳就该案进行私下和解。
此后,法治周末记者分别致电杨浩然与杨浩涌对该情况进行核实,杨浩然在得知来电为记者后马上挂断了电话,杨浩涌的电话则一直未能接通。
此前杨浩然曾对媒体表态,不希望媒体炒作自己的私事,希望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他的代理律师也一直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对此不便透露任何信息。
两次股权大挪移
一份“持股说明书”成了这场股权纷争最初的导火索。
2010年3月25日,王红艳与杨浩然在美国诉讼离婚期间,杨浩然向美国法院提交了一份“持股说明书”。杨浩然提出要在离婚协议上加一句话:鑫秀伟烨公司(赶集网当时的运营公司)的股权系杨浩涌赠与杨浩然,归杨浩然个人所有。
杨浩然据此在其辩护词中称,美国离婚期间的1300多万美元赶集网股权价值系胞弟杨浩涌之前赠与自己,因此并不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这让王红艳起了疑心。
“这份‘持股说明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使得我开始关注杨浩然的股权问题。我意识到赶集网的股权可能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才向美国法院申请回国调查。”王红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调查后她才发现,在美国诉讼离婚期间,赶集网上演了一幕“股权大挪移”。2008年、2009年两年间,杨浩然早已将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了杨浩涌。
赶集网运营商北京鑫秀伟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秀伟烨)成立于2004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刘洋,杨浩然和杨浩涌分别持股50%。
“当时杨浩涌拿出自己的银行账户记录,把他给杨浩然打过去的100万元说成是股权对价款。但那明明只是资金往来的累加数字,最低一次走账只有1万元。”王红艳说,“这绝对不可能是买股权的对价款。”
在王红艳看来,2009年1月双方起诉离婚,同年6月杨浩然转让股权,其间并没有通知作为妻子的她,此举应属于股权的恶意转让。
王红艳的律师在今年8月28日的辩护词中表示:“本案股权纠纷发生在兄弟之间,兄弟联合创业期间还住在一起,因此弟弟不可能不知道哥哥当时的离婚状态。受让股权未有任何对价,其可信度、方式、金额都有违常理。”
杨浩然把赶集网50%的股权转移到杨浩涌名下,这只是赶集网上演的第一次“股权大挪移”。第二次则发生在2011年4月1日,杨浩涌又将其拥有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运营副总裁和公司监事刘洋。
“杨浩涌仅以250万元的价格将股权转给刘洋。”王红艳说。
今年3月,王红艳收到恢复审理通知书后没多久,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赶集网又出现了“域名大挪移”。
2011年2月始,赶集网的域名被转移到了山景科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景科创)名下。
资料显示,山景科创成立于2011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正是刘洋。该公司的股东只有两人,即刘洋和杨浩涌。
王红艳认为这是恶意受让行为:“此举可能正是针对我和杨浩然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因为财产分割官司针对的都是赶集网原域名拥有者鑫秀伟烨。”
对此,杨浩然一方始终未有回应。
“赶集网域名是公司的核心资产。如果域名被转移了,公司也就成了个空壳,即使将来股权转移官司打赢了,王红艳分割的股权价值肯定会贬值。”王红艳的代理律师表示。
王红艳注意到这点后,向法院递交了保全财产的申请。海淀法院则认为,该诉讼属于“确认知诉”,只确定股权转让有效无效,至今仍未作出财产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