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佛慈制药方面的解释是,佛光工贸是社会福利企业,成立后享受了4266.06万元税收优惠和返还,按规定这部分资金只能用于企业发展、改善生产经营、改善残疾人生活福利,不能用于股东分配。公司收购佛光工贸经营性资产后,残疾人将进入佛慈工作,税收优惠不应由原股东享有。此外,佛光工贸应付股利和已发放股利合计1719.85万元,已经远超股东原始投入。
但是举报人却声称,12年里公司只发过274.09万元股利,剩下的1445.76万元是这次股东们博弈博出来的。
“公司上市后马上就会推出股权激励,高层、中层基本都有,所以他们对于佛光工贸股东中其他普通职工的利益不是太关心,这些人主导了整合方案的通过,这并不是大多数佛光工贸股东的真实意思。”举报人说。
而在路演时,董秘孙裕也承认,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后有明确的股权激励计划,主要面向公司管理层、营销核心人员、研发骨干进行股权激励。
事实上,这个案例与最近媒体曝光的佛慈制药2007年整合平凉药厂事件相似。因佛慈采用了仅收购其经营性资产,对债务作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的整合方式,被债权人宁夏长信资产经营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其认为,佛慈在整合这些企业过程中,仅收购其部分经营性资产的方式存在明显的法律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