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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冲关只募3亿 丰林木业让国际风投“折腰”

来源:国际金融报 时间:2011-08-24 14:37:18

  该公司的财报显示,2008年至201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1.5亿、1.5亿和2亿。这意味着丰林木业有能力负担扩产所需资金。

 

  知名风投为何会轻易妥协,再三退让?业内人士认为,清理对赌协议能扫除公司的上市障碍,而上市退出则能让各方的投资利益最大化。

 

  丰林木业的盈利非常依赖税收的“输血”,而且还要占到净利润的一半以上。这意味着公司自身的造血能力不足,更重要的是,如果优惠政策到期,公司的利润将会下滑得很厉害。

 

 

  一年前冲关失败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木业)于近日过会。招股书显示,丰林木业计划投资“阻燃人造板”等四个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3.25亿元,其中3亿元来自IPO所募集的资金。从财务数据看,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良好,拥有2亿元现金。为何丰林木业执意让现金躺在银行“睡觉”,却要顶着被外界质疑的高压,通过IPO募资呢?

 

  而一年前冲关被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指为“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的顽疾依然健在,至于公司与国际知名风投的曲折“对赌”情节也被外界诟病多多。

 

  现金驻扎银行 7月15日,证监会发审委2011年第166次会议审核丰林木业IPO申请,最终予以放行。丰林木业拟发行5862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4亿股。招股书资料显示,丰林木业计划投资“阻燃人造板项目”等四个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3.25亿元,其中3亿元将来源于IPO募集资金。不难看出,丰林木业此次上市是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但是该公司真的缺钱吗?

 

  该公司的财报显示,2008年至201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1.5亿、1.5亿和2亿。另外,丰林木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没有超过40%,2010年仅为35%,与同行业平均负债率连续3年均为50%左右相比,这意味着丰林木业有能力负担扩产所需资金。

 

  从财务数据上看,丰林木业早在2008年就具备撬动上述4个项目(至少其中2个至3个)的能力,但公司在此期间仅投入了2000多万元用于改造现有设备,以及并购部分企业股权,坐视占总资产约20%的现金沉淀在银行账户上贬值。那么,为何该公司不“自食其力”,却频频冲击二级市场呢?

 

  “丰林木业所从事的木材加工并非新兴产业,行业竞争激烈,竞争格局也非常混乱。”江苏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项目经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股东想寻求并购退出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投资人借由IPO退出的需求非常迫切。

 

  风投再三退让 那么丰林木业都有哪些投资人参与其中,他们之间又有哪些“互动”呢?让我们从一份对赌协议说起。

 

  此次丰林木业申报稿中,与知名风投国际金融公司(IFC)对赌协议的终止耐人寻味。IFC是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之一,中国是IFC的24个执行董事国之一。IFC持有丰林木业171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9.725%,是该公司第三大股东。

 

  2007年8月6日,丰林木业实际控制人刘一川、丰林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国际)与IFC三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和卖出期权协议》,该协议规定:如果丰林木业不能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A股IPO,那么IFC将有权在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将其持有的丰林木业股份及百色丰林的股权以协定的价格转让给丰林国际。

 

  但丰林木业2010年8月才提交上市申请,很显然,IFC可以执行协议。但是从丰林木业原申报稿来看,IFC选择了退让。原申报稿披露,2009年11月13日,IFC出具承诺函:若丰林木业在2010年6月30日前将IPO申报材料上报证监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挂牌上市,则IFC不行使卖出期权。

 

  实际上,IFC的退让还在继续,而且越发没有“底线”,竟然将对赌协议终止。新申报稿透露,2010年12月3日,刘一川、丰林国际与IFC三方签署《股权转让和卖出期权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自丰林木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IPO申请之日起,前述条款中各方之权利和义务立刻终止。

 

  知名风投为何会轻易妥协,再三退让?业内人士认为,清理对赌协议能扫除公司的上市障碍,而上市退出则能让各方的投资利益最大化。

 

  “证监会严格禁止拟上市企业中对赌协议的存在。”上述项目经理表示,“此前丰林木业没能过会,这份对赌协议的存在应该也是败因之一。”

 

  有评论认为,这些协议的终止或许会让IFC失掉部分先机,但从该公司上市后IFC的收益来看,这笔投资利润依然可观。2007年8月,大股东丰林国际与IFC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丰林木业11.4%的股权以171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IFC,折合转让价仅为1元/股。

 

  股权转让亲友价 与IFC自2007年达成转让协议后,丰林国际还分别与南宁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丰诚)、湖北东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湖北东亚)、上海兴思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部分丰林木业的股权转让给上述3家公司,入股成本均为1.67元/股。

 

  虽然此批次转让股价较IFC获得股权时的股价“高昂”不少,但这些股权转让也颇有“机缘”。有媒体称,南宁丰诚的法定代表人刘一暐是刘一川胞姐,拥有南宁丰诚87%的股份。而湖北东亚则因其实际控制人毛振华,通过旗下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与IFC发生过股权关联,获得了“亲友价”。

 

  股东关系仍未用尽,股权转让还在发生。2008年9月,丰林木业增发时,金石投资以7.741元/股的价格购入该公司1937.7万股,占总股本的11.02%,成为第二大股东。值得注意的是,丰林木业董事、金石投资总经理崔建国曾任职于IFC。

 

  “湖北东亚和金石投资两家公司入股丰林木业极有可能是IFC牵的线,不过,相比湖北东亚,仅仅相隔一年,金石投资的入股价贵了很多。”上述项目经理指出。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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