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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赚超10亿:央视世界杯转播账单解密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0-06-23 07:20:31

  而世界杯期间,国际足联同样面临巨大支出。国际足联秘书长瓦尔克表示,国际足联为总共32支参赛球队提供了总额为4.2亿美元的奖金,比2006年德国世界杯时多出了61%。

  这意味着2010年世界杯冠军将得到3000万美元的奖金,而亚军将得到2400万美元。同时,所有南非世界杯参赛球队将得到100万美元,以平衡球队在世界杯备战期间的开支。

带着枷锁跳舞

  受制于和各国足协的伴生属性,以及在全球不同地区的处境,国际足联在商业运作上,实际是带着枷锁跳舞。

  以中国市场为例,虽然中国是前三大经济体,但是,国际足联在中国的赞助收益并不明显,直至英利绿色能源的出现,似乎才打开了一道出口。

  为此,国际足联十分兴奋。国际足联市场总监蒂姆·威尔曾表示,拉来中国企业的赞助,是国际足联工作的一大突破。“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出现在世界杯赞助商的行列中,甚至不只是赞助世界杯,还可以考虑成为国际足联的全球合作伙伴。”

  这种起初阶段的处境与世界杯推广不力有关。朱晓东称,“国际足联也意识到它们该有一个商业的派出机构,为其做一些足球本身的推广和赞助商管理。这个提议一直都有,不过比较敏感,因为已经有各个国家的足协在那里。”

  2002年亚洲世界杯期间,国际足联曾经试图试水上述模式。在亚洲,国际足联设立了一个类亚洲区总部的机构,不过,时任该组织的中国区总经理、负责女足世界杯推广的朱晓东回忆,“由于各类原因,那个组织最后并未起到实际上的商业价值,最终成为了一个赛事跟单者的角色”。

  国际足联对于商业运作并非缺乏创意。为了应对变化的世界杯转播权销售市场,国际足联曾将转播权销售给第三方公司。据了解,国际足联将2002年和2006年两届世界杯全球电视转播权转给德国的基尔希(KIRCH)公司,该公司委托它的全资子公司RISMA公司向全球销售。国际足联因此获得了20亿欧元左右的回报。

  不过,商业运作更灵活的体育赛事运营商如NBA,已经摈弃了出售转播权这一古老的盈利模式。据了解,NBA中国公司将中国市场的版权仅以约2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央视,但是,在央视的广告收益中,双方却签订了利益分配合同,NBA在获得版权收益同时,也将收益延伸到了转播机构链条之上。

作者: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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