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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股权受让遭质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0-05-18 16:16:43

股权受让悬疑

记者查阅深圳工商局的资料显示,奥尔公司虽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但是直至2004年9月6日,其实收资本才从0元变更为1000万元,其他两家公司的情况也类似,奥轩投资咨询公司和奥昂投资咨询公司的实收资本也是直到2004年3月8日更名的同时,才从0元变更为10万元。

天虹商场的双股东局面始于1986年,当年原股东华侨商品供应公司退出,将股权转让给中航技深圳工贸中心(中航技深圳公司前身)和五龙贸易公司,其中中航技深圳工贸中心占有绝对控股地位。

中航技深圳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被打破则始于2002年

2002 年6 月27 日,天虹商场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深圳市奥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奥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4年3月8日更名为“深圳市可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奥昂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04年3月更名为“深圳市康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三名新股东,以天虹商场增资基准日(2002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依据对天虹商场进行增资,三名新股东共出资人民币901.6 万元,认购天虹商场新增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增资完成后,中航技深圳公司的持股比例从51.272%降低到了46.611%,彻底失去了绝对控股地位,五龙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则从48.728%降低到44.298%,而新股东均为管理层持股公司。

此次增资,表面上手续齐全

在增资之前的2002 年3 月27 日,中航技深圳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就通过了天虹商场实施管理层持股的方案。目标是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稳定关键的管理与业务人才,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增资完成之后的2002 年9 月3 日,中航技总公司以《关于深圳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了本次增资扩股行为;2002 年9 月20 日,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批准天虹商场的增资;2002 年9 月24 日,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2 年7 月4 日,此次增资的股东出资全部以现金方式缴足。

在招股说明书中,天虹商场明确了奥尔公司等三家股东均为管理层持股公司,其中奥尔公司成立于2002 年2 月6 日,成立时的股东为赖伟宣、胡自轩、王宝瑛、张莹、宋瑶明、毛明华和汪颂平等七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代表34 名管理层人员持股。奥尔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

奥轩投资咨询公司成立于2002 年6 月17 日,天虹商场高管胡自轩、张莹分别出资5 万元,注册资本为10万元。同一天,公司高管宋瑶明、汪颂平也分别出资5 万元,共同设立了奥昂投资咨询公司。

至此,对于天虹商场的管理层持股问题,招股说明书似乎已经有了充分披露,但是实际情况却没有那么简单。

记者查阅深圳工商局的资料显示,奥尔公司虽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但是直至2004年9月6日,其实收资本才从0元变更为1000万元,其他两家公司的情况也类似,奥轩投资咨询公司和奥昂投资咨询公司的实收资本也是直到2004年3月8日更名的同时,才从0元变更为10万元。

“公司登记的时候,注册资本可能不是一步到位,注册的时候工商局就会给出一个期限,要求多少时间之内,注册资本要到位,因此,这三家公司可以等到2004年注册资本金才到位。”一位熟悉工商登记代理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

如果连合计1020万的注册资本都要到2004年才到位,那么2002年三家公司参与增资扩股的901.6 万元来源就让人费解。

此外,奥尔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对外投资,还涉嫌违反公司法,根据1999修订的《公司法》(2002年适用该版本的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按照这一规定,按照三名新股东共出资人民币901.6 万元计算,三家公司的净资产要超过1803.2万元,但是三家公司均为新设公司,截至增资前,三家公司设立时间最长的只有5个月,最短的只有10天,招股说明书也显示,奥尔公司、可来公司和康达特公司均不从事具体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要业务均为投资兴办事业、企业投资管理咨询等。如此考虑,三家公司当时的净资产很难超越注册资本。而假设当时三家的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合计只有1020万元,明显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原《公司法》中关于对外投资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的条款直至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才得以放开。

作者: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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