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3日,陕西警方通报:马双林及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三位负责人被依法批捕,其中一人因患有严重心脏病被取保候审。
问题奶粉事件曝光后,迅速有媒体发现,销往福建的问题奶粉竟然有渭南市质监局的检验合格报告。
渭南市质监局对此一直三缄其口,不愿回应。
2010年,渭南质监局张宏森公开承认,这份质检报告确实出自渭南质监部门。不过,这份报告的性质是“委托检验报告”,而非“抽查检验报告”。
这样的回应立即遭到了网友的炮轰,网友反问“问题出在企业送检样品上?谁愿意将自己公司不合格的产品送去质检?就算是问题出在企业方面,渭南市质监局就可以不用负责了吗?若是如此,质监局岂非成了发合格证书的“批发商”?
对此说法,渭南市质监局感觉很委屈。
按照国家和省里两级现有规定,对于“委托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机构只对送检样品的数据和结果负责,样品的代表性由委托方负责。
渭南市质监局推断,有可能是乐康乳业用一份没有问题的奶粉,送来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然后他将这个“委托检验报告”用于了问题奶粉身上。
并声称,质检部门此前也曾数次前往乐康乳业进行抽查,但当时抽检的奶粉均显示为合格产品。
乐康问题奶粉事件后,渭南市质检部门又开始了一轮全市“排查风暴”,15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均“承诺”严格依法生产、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为百姓健康服务。
“除了风暴式的排查,当地对于在监管手段上有什么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