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有关G36地块的建设说明
江宁国土局:尚不能认定土地闲置
胜太路地块自06年9月16日出让至今,已有3年多,按照南京市05年出台的《关于闲置土地的清查处置意见》规定,出让土地2年内未动工建设的,应由市储备中心无偿收回土地进行处理。而事实上,这幅地已远远超过规定的时间,为何还不收回呢?
在2010年2月26日,南京市国土局网络发言人就表示,南京泰和盈科置业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已被江宁分局列为闲置土地。
不过,南京市国土局江宁分局办公室戚主任却表示,这幅土地确实已经达到了闲置土地的标准,但能否被认定为闲置土地,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同时,他还表示,江宁分局就该土地的闲置认定,已经和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过交涉。“土地闲置认定过程比较复杂,牵涉到诸多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