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于洪林第三次致信唐良智,直陈公安机关不作为、徇私枉法行为以及唐和清从中斡旋等事情。
2009年7月,根据唐良智书记指示,由襄樊市经委主任李德璋主持,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单位派员参加,听取于洪林和李辉双方当场质证。
据悉,该会议定调李辉确实是零出资,但却未有明确结果。
李德璋称,该案件最终无法协调,进入司法程序,主要是双方对是否违法的定性问题上分歧太大。
维权难行的于洪林最后在今年10月致信唐良智等市委 《关于强烈要求襄樊市委、市政府履行职责,保护外商合法权益的最后一次报告》,直指襄樊市公安机关在一年时间里不作为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
于洪林无奈地表示:“作为在襄樊投资的外商,财产被霸占了,结果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现在只能继续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