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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爱建亿元结算金案再审:贼喊捉贼吗

来源:理财一周报 时间:2010-11-19 10:55:41

11月11日,闽东电力(000993)起诉爱建信托、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复兴证券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等三方要求返还1亿元客户交易结算金旧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5法庭再次开审。

“我们不同意调解,只要你们把这1亿元还给我们就行。”5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闽东电力代理律师一边说一边按照庭审工作人员的提示在一份现场文件上签字。最终,审判长俞巍宣布,法庭将择日宣读该案件的审判结果。

时隔五年后的再次审理,双方均提出了新的证据,争论焦点集中在1亿元的最终流向以及2001年12月27日双方签署的一份理财合同的真伪上。

蹊跷消失的1亿元结算金

2001年12月27日,闽东电力与爱建证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原为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签订了《开户协议书》(股东账号:B880414481,资金账号:99917666),并存入资金人民币1亿元,作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2002年7月,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对闽东电力公司2002年会计报表进行预审时,闽东电力与该所审计人员一同前往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就该公司截至2002 年6 月30 日存入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资金余额1 亿元进行询证,回函结果确认无误。

但在公司进行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闽东电力工作人员与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于2004 年3 月12 日到爱建证券进行现场取证,被告知公司所存客户保证金被该公司刘顺新等人挪用,属涉案资金。根据调查小组的通知,爱建证券不能提供现场账户资金查询、打印资金流水单、资金的存取,也不能对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要求的询证进行答复。

闽东电力公司表示,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上述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面余额为100762750元,其中762750元为保证金利息。闽东电力公司称,存入该笔资金后,未进行证券交易,也未授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在2003年的公司年报中,闽东电力对该笔资金账面价值100762750元,按账龄3年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额为30228825元。

2004 年3 月15 日,爱建证券向闽东电力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称:“贵公司财务总监等同志前来我司联系提取客户保证金事宜,由于上述资金已被刘顺新等涉案人员挪用,而刘等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调查之中,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该笔资金暂无法提取。待司法调查明确之后,我司将尽量与贵公司协商解决。”

2004年4月12日,闽东电力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和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这三方,返还上述资金人民币1亿元及利息。

但爱建证券于2004年4月14日又向闽东电力出具爱证办发字(2004)54号《说明函》,称:“经进一步核实,你公司账户中的保证金已经被你公司自行全部取走。因此,你公司无任何理由要求我公司归还保证金。同时,我公司在《说明函》中所述由于资金已被涉案人员挪用与事实存在重大出入。”

2004年4月22日,闽东电力工作人员与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到爱建证券进行现场取证,再次被告知公司账户中的保证金已经被公司自行全部取走。爱建证券及其复兴东路营业部也未能提供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其中包括2001 年12 月闽东电力99917666 资金账户转款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公司在爱建上海复兴东路营业部资金账户自开立日期至2004 年4月22 日的资金流水清单;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在爱建上海复兴东路资金账户余额的询证函回复。

当时,该项诉讼后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移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于上述资金涉及刑事案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20日裁定中止审理上述诉讼。

到底谁是贼?

好端端一笔高达上亿元的交易结算资金,怎么就忽然不见了呢?

2004年11月30日,时任闽东电力董秘的杨建华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笔放在爱建证券的1亿元资金是他本人开的户。但他肯定,自己开户之后再也没有动过这笔钱,而且,除了他本人,应该是其他人也不能动的,因为他是经办人。至于爱建说这笔钱已经被闽东电力自行全部取走,杨建华很无奈地表示,只能等法院最后的调查结果。

2010年11月11日,原告闽东电力的代理律师首先提出了诉讼请求,请求法庭审判三被告方,即,第一被告方爱建信托、第二被告方爱建证券复兴东路营业部、第三被告爱建证券,三方返还1亿元交易结算金,以及2001年12月26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的利息。

原告律师认为,在2001年12月27日,闽东电力由光大银行[3.82 -2.55%]华银支行转1亿元入爱建资金号为99917666的账户,此后爱建方面无证券交易,无结算。而爱建方面在2004年3月12日书面告知,资金已被挪用,证明这笔资金确实存在。

对此,第一被告方当庭表示:“所谓的询证函是手写的,谁写的,我们不知道。”另外,针对闽东电力提供的2004年的情况说明,1亿元资金是挪用而无法提取这一说法,爱建方面提出反对:“虽然证券公司方面有盖章,但最后一个证据内容我们不予承认,至于光大银行的汇款单汇款日期也是有问题的。”

记者从现场庭审了解到,闽东电力在爱建公司设有两个账户,分别为804账户和999账户。其中,804账户可以凭借当时闽东电力董事长翁小巧的个人印鉴等手续进行账户现金支取交易,而999账户的现金支取则需要公司出具相应的证明或委托证明等手续。

2001年12月27日,闽东电力在爱建证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开设了上述999账号。让人想不通的是,就在办理开通账户手续前,即12月26日,闽东电力就已经将一笔高达1亿元的资金事先转入这一账户。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在12月27日办理开户手续当天,前来开户的数位闽东电力高层人士还办理了取款手续,要求全额取出这1亿元资金。

爱建方面代理律师指出:“公司事后调查了解到,当时来取款的数位闽东电力高层中,不仅有董事长翁小巧,还有公司董秘杨建华等人。并且他们办理取款手续的时候,还带来了闽东电力公司相关的证件,我们是按照工作流程来给他们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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