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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故事:神州数码“南方第一单”事件调查

来源: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10-01-08 14:06:55

两个争议焦点与拉锯战
   
据高石方面介绍,从1998年底开始,高石和联想集成多次开会讨论,并且在其间进行了两次ERP上线的尝试,均由于以上“鸿沟”问题无法根本解决而告失败。
  
但是,神州数码这位高级经理却向记者反映了另外一种说法,“实施到1999年底,基本上可以上线了,但是,因为高石方面的项目经理陈金蕾辞职,所以没有上线。”
  
尽管关于1999年期间的实施过程说法不一,但有一点可以肯定。1999年底前后,双方已经产生了严重分歧,而且,争议的焦点转向了另外两个问题———联想集成是否完成了合同、高石该不该付服务费用,并由此演变成一场历时3年多的拉锯战。
  
1999年1月11日,联想集成当时的项目负责人刘传信致函高石,提出“服务合同中规定了3.5万美元的服务费用,服务时间为70天,开始实施由甲方(深圳高石)支付30%”,并且指出联想集成的工作人员已经工作了100多天,“高石方面还没有付出一分钱。”
  
3天之后,高石针对服务费用问题回函表态,MOVEX系统经过5个多月的调试运行,已经证明不是一个成熟和完善的系统,“产品本身有问题”,不适合国情。因此,高石方面认为联想集成应该首先把MOVEX本身的种种问题解决掉,再谈服务费用的问题。
  
同年10月18日,刘传信的另外一封来函说,联想集成已经决定退后,另请软件供应商来解决问题。换言之,联想集成决定让MOVEX的原厂商瑞典Intentia派人来“收拾残局”。来函还表示,瑞典Intentia的SuSingKing先生将负责之后高石的项目实施,并且处理现在的所有问题。
  
然而,问题显然不是这么简单。尽管Intentia的专家随后到场,并且给高石方面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但是又回到了此前的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其中一些项目涉及到的费用由谁来付?
  
高石方面坚持认为,“既然一开始就是和联想集成签约,费用问题应该落在合同的乙方,也就是联想集成负责解决。”高石以此为由拒绝了Intentia的提议。
  
联想集成和高石从1999年11月开始到2000年6月间来往的信件表明,双方一直还是在为这个项目中“联想集成是否完成了合同、该不该付服务费用”两个问题上争论不休。
  
高石坚称,联想集成只有先解决MOVEX软件本身的缺陷之后再谈服务费用;而联想集成认为,根据合同自己已经履行义务,要求对方付了钱(指服务费用)之后才能继续进行这个项目。
  
再加上其间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比如企业搬家、项目经理换人,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到了1999年11月10日,联想集成方面的另外一位项目经理张伟以系统升级为由,从高石拿走了MOVEX/0.9版软件安装磁带,然而出乎高石意料的是,MOVEX/0.9版安装磁带从此便再也没回来过。“黄鹤一去不复返了”,高石方面至今提起此事仍然感到不解。

耐人寻味的跳槽事件
   
高石与联想集成之间另外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关于“项目经理跳槽”。据高石方面介绍,联想集成方面曾经把ERP项目停止实施的原因归结为1999年高石的两任项目经理先后离任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高石的两任项目经理在离开高石一段时间之后,都分别加盟到原联想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在深圳的分公司(也就是高石项目的直接实施方)和瑞典Intentia公司。
  
“简直不可思议”,高忠麟认为这种奇特的“角色转换”背后一定有原因。
  
“高石第一任经理蒋哓彬能力有问题,因此,我们向高石方面提议换项目经理,事实上,蒋哓彬在1999年只干了几个月。”神州数码这位了解内情的高级经理对本报记者说,“高石招聘来的第二位经理陈金蕾能力比较强,但是到了年底,因为他本人要求加工资,高石的领导不答应,所以他也辞职了,后来跳到了瑞典Intentia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被认为“能力有问题”的深圳高石第一任项目经理却跳到了当时的联想集成。
  
尽管双方关于两位项目经理辞职原因的说法也相去甚远,但可以肯定的是,高石两任项目经理跳槽也是造成后来高石与联想集成关系日趋紧张的原因之一。

合同的理解背道而驰
   
归根结底,双方的分歧出在对软件合同中到底何谓“MOVEX模块运行正常”上。合同规定,“从软件交货日开始,甲方(深圳高石)有30天的
‘试用期’以验证交货完成,并且MOVEX模块正常运行,若在试用期内乙方未收到书面反馈信息,便认为甲方已接受所交付的模块(软件)。”
  
对这一合同条款,双方的理解几乎背道而驰。高石的理解是,这一条款表明,该软件必须大体符合用户的需求,在各种数据输入ERP系统之后,经过运行测试无误,再进行验收。而MOVEX出现的一系列错误与不足是软件本身存在的问题,这与联想集成此前的承诺不符。联想所投入的人力是为了解决程序,也就是软件产品本身的缺陷,“根本不能与他们所说的服务相提并论”,因此,高石坚持不支付服务费用。
  
但是,联想集成的理解是,就软件合同本身来说,“他们已经履行义务,”高石不给服务费,项目就难以为继。从当时双方的信件可以看出,联想集成也确实采用了一些措施来推进这个ERP项目,比如安排客户参观成功案例实施、让Intentia专家介入项目等等。
  
无奈双方分歧严重,最终还是不欢而散。2000年6月,为了确认MOVEX软件产品本身的问题,高石又做了另外一件事情,采用调查问卷形式,逐一致函包括北京三露厂、福耀集团、北新建材集团等8家同样实施或者正在实施MOVEX系统的用户,对这些用户ERP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得到有利的调查结论之后,高石方面认定MOVEX软件产品“存在明显缺陷”,决定根据合同的规定,以对方违约为由,于2000年11月28日正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双方由此进入寻求第三方仲裁阶段,并且在对峙中互不相让,仲裁也因此陷入僵局。

作者:汪若菡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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