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黄光裕作为商业奇才,他迥异于一般企业家的长处在哪里?
张小平:黄光裕的成功,得益于他的胆识、眼光和控制能力。黄光裕16岁便开始出来闯天下,然后在贩卖电器的过程中敏锐地觉察到家电零售这个巨大而空白的市场。当然,光有胆识和眼光还不够,要想成就大事,控制能力显得更为重要,尤其是对外界资源的控制能力。从一无所有,到攫取、利用、借用,再到掌控和嫁接一切有利的资源,恐怕是任何大学里面也学不到的东西,但在社会这所残酷无情的大学里,黄光裕却能凭自己的悟性与坚忍深得其中的精髓。
但遗憾的是,他最终丧失了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残忍的生存与商界斗争中,容易人性扭曲、失去平衡,从而迷失自己陷足于深渊,黄光裕在飞速前进的过程中未能很好地把控好手中的平衡木,最终陷入了原罪的泥沼和商业的陷阱之中难以自拔。
长江商报:他同时是冒险家、是赌徒,赌徒性情使得他不断开拓疆域,拥有令人炫目的财富帝国,但也因为赌徒性情,追逐过快过多盈利,以致深陷被拘查的风波中。牟其中、唐万新等人也因为冒险、赌性大、目空一切而倾覆,比较起来黄光裕与他们有何不同?
张小平:我们不妨先看看他们有什么共同点?他们都出生于社会底层;都很聪明,也很刻苦;他们从小都有强烈的出人投地的欲望。他们在贫困与不安中泡大,却适逢其时地碰上了一个激荡多变的大时代。在这种时代的转折点上,建筑新的秩序还遥遥无期,旧的秩序却仍如沉重的枷锁一样套在人们的脖颈上,大家在这片混沌无序的地带左冲右突寻找着出路。富贵险中求!铤而走险和孤注一掷几乎成为他们出人投地的唯一选择。
而这个时代既纵容一切冒险与征服,也处处充满陷阱与禁忌;它既可以导演一个人的红与黑,也可以宣告一个人的罪与罚。当他们以江湖方式进场时,就注定他们要一路走下去。能及时惊醒并果断转型的,只是极少数人而已。
三个人可谓“同途同归”,所不同的,仅仅是过程中的手段不一样而已。当然,黄光裕与牟其中、唐万新等人还有一个区别——他是从实业开始,后来才陷入资本炒作的泥潭中难以动弹。
长江商报:中国富豪如此禁不起透视、敲打,所折射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张小平:企业家犯下原罪的最主要因素,恐怕莫过于制度的缺陷。在社会福音派神学中,认为原罪不仅通过生物学上的繁衍,而且它深深根植于社会传统和社会制度中,通过文化、组织等形式一代代相传。社会的不义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胜于个人的罪性。因为社会性罪恶一经产生便迅速渗透到社会肌体的每个细胞中,而且它还擅长借政治势力和文化传统来自我掩饰。充满罪性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乃是孳生和孕育个人罪性的温床。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社会不公平现象日益严重。社会不公平的主要表现,是对改革成本的承担和对改革的收益分享不对称。获益最大的自然是各级掌权者及其亲属、朋友,还有形形色色的与其勾结的“红顶商人”,而收益较小的是工人、农民和中下层职员。而对改革的成本的付出,工农和中下层职员则比官员大得多。产生不公平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市场交易不公平,而交易不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参与交易。
正如财经评论员叶檀在《蜕变的中国富豪,有毒的商业文化》一文中所指出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形象全部被掺上‘三聚氰胺’,肯定不是企业家单方面的失误,而是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出现了大问题,洞察到这一点,并予以及时的救助,中国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才不会异变为与权力结合的干劲。只要目前的资源配置方式不改,总有富豪为追求权力暴利铤而走险。”
长江商报:富豪们(民营企业家)在创业之初多多少少都有原罪——或缘于制度的不确定性,或是缘于权力寻租,或是企业家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约束力……黄光裕踩了地雷,是因为没有完全洗刷掉原罪?反而变本加厉?
张小平:有学者认为,民企原罪是一种具有历史进步性和历史必然性的经济违规现象,随着改革发展的三个阶断而分为三种基本形态:20世纪80年代“摸着石头过河”探索中的起步改革期,民企的违纪违规较多地集中于对旧体制的“边缘突破”,是一种“改革性的探索原罪”;20世纪90年代“三个代表”理论形成中的深化改革期,民企的违规违法更多地表现为配合地方政府推进地方经济发展而进行的“跟随违法”,是一种“发展性的被动原罪”;21世纪“科学发展观”推进中的和谐改革期,民企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体现为法不责众的“行规惯性”还在延续,由此产生出“普遍性的道德原罪”,形成民企经济发展“原功”支撑下的可同情之罪。
